本帖最後由 choyki 於 23-4-30 14:36 編輯
白毛毛 發表於 23-4-29 11:40 
對僱員係好事,對僱主真係幾辣,特別係良心僱主。舉例請一個員工廿年到其退休,僱主要供廿年強積金,到退休 ...
對僱員未必係好事,現時僱主只需供 5% 入「強積金」,日後需供多 ?% 入「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基金」,即係薪金會少了(當然不會一次過減薪,而是加薪時加少些,政府給 25 年你逐點逐點減少加薪額,請新人也會給較低薪金)。
僱主供入「強積金」的 5% 是你名下,屬於你的。
日後供入「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基金」的 ?% 並不是你名下,你未必有份。例如你自己辭職便無份,變相是你替有份的人(即你的同事)供款(雖然名義上是僱主供,但僱員的薪金會少了,實際上是僱員供,羊毛出在羊身上)。
做了廿年退休,長期服務金可能較 5% 的強積金供款還多。
計唔掂數的僱主,可能無法生存。
大公司應懂得計,小公司則未必懂得計。
我做月供股票系統。 講笑。 不是。
我做證券,認識做月供股票系統的人。 也是講笑。 不是。
我是證券公司的客戶,證券公司不是我的客戶。為客戶(證券公司)找客戶(水魚)並不適用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