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yeelam 寫道:
我同我老工結婚3年了~最近因為距成日飲酒所以成日鬧架~跟住哩排我都吵住離婚~我想問~我一路都系無做野咖~如果我想要翻個仔有咩可能啊?我老工一個月先穩個萬几文~我系咪無可能同距要贍養費啊?離婚要的咩手續啊?大概搞離婚要几錢啊?thx解答~
wingmonly 寫道:
wanyeelam:
睇左你在另一個 topic 所講的,所以有所補充…
由於中港交往頻繁,不少在港申請者,均是在中國內地結婚的。
但是,香港的法庭亦不是任由其他與香港無關的人提出離婚申請的。法庭訂下下列三個指標,要滿足其中一項,方接受有關離婚申請:
(一) 最少其中一方以香港為居住地。「居住地」的概念亦是不大嚴謹的,主要一方在香港停留,並主觀地以為自己是以「香港為家的」,就算是以香港為居住地。証明這個主觀意願,例如是在香港有永久住址,長期停留在香港等。一般而言,香港永久居民都算為以香港為居住地。
(二) 最少其中一方在過去三年「通常居於香港」。例如一些外籍人士,過去幾年都在香港工作,只是放假時才回國渡假,可列入此一類別。
(三) 最少其中一方與香港有實質連繫。例如一些已移民的朋友,在香港仍保持有住所,其家人等均在香港,諸如此類,均可視為與香港有實質連繫。
如是雙方在中國內地結婚,大多數情形下,男方正是香港永久居民,女方亦已申請來港定居,因此在填寫離婚申請時,一般不會出現困難,法庭亦大都不會此提出疑問。
法院真正可能提出疑問時,例如是一些過境在香港短暫停留者,或者剛在香港取得工作証者,法院可能會拒絕有關由請,原因是申請雙方與香港均無較實質及具體的聯繫。
要知道,離婚涉及雙方生活方式之改變、財政上的安排問題及子女的撫養等權利,故法院實不宜接納一些與香港無聯繫的申請,因為如雙方均與香港無聯繫,法院亦難以就雙方離婚的生活作適當安排。
wingmonly 寫道:
恕我唔客氣講句…
係咪話比你知離婚就拿唔到身份証你就唔離?
睇黎你緊張個身份証多過呢段婚姻!
對唔住~你搵第二個幫你啦
ps.我唔係歧視大陸女人,不過我有我原則 [quote]
wanyeelam 寫道:
即系我地系hk結婚咖~我老公系hk永久居民~我個仔都系~我系申請當中~等緊~大概仲有2年就排其排到我~如果我而家要同我老公離婚~我系咪會被終止申請出來hk咖資格~無得拿hk身分證?[quote]
dream_dream 寫道:
想問子女撫養權可否轉?
wingmonly 寫道:
你覺得為左個小問題而離婚值唔值得?
有冇試過心平氣和坐低傾下?係咪真係冇彎轉?
唔好因為大家一時之氣破壞大好家庭呀
一路冇做野唔代表你唔可以有囝囝撫養權,如果雙方能夠協議當然最好…
一般來說,如子女年紀較小,撫養權給予母親的機會較大,如果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子女,法庭會判男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費,所以女方的經濟能九對爭取撫養權並不算重要因素。
如雙方有爭議,法庭會要求社會福利署提交一份報告(Social Investigation Report),社會福利署職員會約見父母雙方,了解他們的情況及渴求,並作出建議
至於贍養費,如果大家能夠妥協當然最好,除非你老公能証明佢絕對冇能力支付,否則法官會以:
一. 雙方的操守及行為;
二. 雙方的入息,賺錢能力及財富;
三. 雙方的經濟需要及支出;
四. 離婚前的家庭生活水平;
五. 雙方年齡及結婚期間的長短;
六. 雙方為家庭作出的貢獻。
作為判決贍養費數目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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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希望你能夠想清楚係因一時之氣想以離婚要他妥協,或是真係已到達不能忍受一定要離開…
離婚容易,但後遺無窮![quote]
wanyeelam 寫道:
我同我老工結婚3年了~最近因為距成日飲酒所以成日鬧架~跟住哩排我都吵住離婚~我想問~我一路都系無做野咖~如果我想要翻個仔有咩可能啊?我老工一個月先穩個萬几文~我系咪無可能同距要贍養費啊?離婚要的咩手續啊?大概搞離婚要几錢啊?thx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