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事件,你真係覺得單純書店問題?同係因為一國兩制就放返出黎?
台灣殺人案係一個引子,修例係長遠。如果要單次性處理,唔計今次台灣殺人案,另外有四單涉及殺人/ 疑犯都無用到單次性處理,因為處理期間,疑犯可以逃走,同埋每次都要再審議、立法,既然一次性可堵塞漏洞,點解仲要單次處理?
台灣講到明唔收犯就更過份,因為政治問題,明知殺左人既犯都唔收,咁樣都無問題?
示威者無傷害過一個市民?!機場遊客唔係普通市民?係街畀人追打既唔係市民?
岩既,所有殺人放火都係警察做,示威者一定唔會做,就算破壞公物,衝擊立法會等,全部都係臥底做,岩嗎?
如果班示威者唔係非法集結,多次勸喻驅散都唔離開,需要放催淚煙?點解怪警方驅散而唔係怪班人係民居附近非法集結破壞?
政府無聽就唔會一次又一次改條例內容。
你地點會睇到傷害、破壞,因為‘和平’就係你地既,傷害、破壞就係人地屈你地/ 係臥底做,即係字你贏,公仔我輸。
同黑社會比較就恐怖?你地都覺得殺警、破壞、縱火都無問題,我地覺得仲恐怖!
一間一間店鋪執,套用你地黃絲講法:做生意實賺架?做唔掂賴人?
當初放自由行落黎,炒起左經濟一排,跟住發覺香港承受唔起,減自由行,都仲未完全制止到,咁咪要搵方法,但唔係破壞藥房、辱罵大陸旅客。
你想講到底係發生左咩事?22年間發生咁多事,講一句,無理由唔明,咁代表左咩?
的確,爭取到就係勝利,勝者為王,敗者為寇,不過邊個係王邊個係寇,就係勝利者編寫。
革命成功可以話推翻政權,成敗咪即係叛變,唔係勝利者編寫,唔通係失敗者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