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假期,女兒跟幾個舊同學相約到尖沙嘴重慶大廈吃咖喱聚舊。
朋友仔中學畢業後各散東西,在不同院校升學了,其中一個正在大學唸傳理系。多口的印度侍應問她們:「都是學生嗎?讀甚麼科?」
同學仔如實告之,印度侍應用半鹹淡廣東話說:「吓?讀新聞?冇前途呀!Hong Kong no freedom, go to America讀啦……」
幾個同學仔沒搭理他,私下笑說:「估唔到呢個印度人仲黃過佢啲咖喱。」
一個外來人,來到香港自由開店、自由搵食、自由批評、自由說話、自由出入境、自由拜自己相信的神……然後說,香港沒自由,這個印度人,明顯中了傳媒網絡的毒。
大家終於明白,規管媒體的重要性,小小一個重慶大廈餐廳裏的侍應,都講着《蘋果日報》式的口號歪理。
因為無論報紙、電視、電台、或是網媒,只要你有個招牌、有個網站,講的東西,就會有人信。市民大眾不是fact check專家,大家要生活要搵食,沒時間逐項查證,於是,政府對傳媒的監管很重要,官員就是社會的把關人,為市民大眾守好腦袋的關卡。
政府設立食物安全中心,就是要保障吃下肚的食物不會吃壞市民。然而,我們卻沒有一個傳媒監察中心,以保障進入大眾腦袋的不是錯誤消息甚至有毒資訊。
繼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後,昨天,網媒《立場新聞》終於宣佈停止運作,警方除了拘捕管理層,更凍結了《立場》逾六千萬資產。別小看這家只有約七十名員工的小小網媒,它的毒害作用比《蘋果》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今日年輕人都不看實體報紙,網上隨時彈出來的《立場新聞》,就是新一代的報紙,就是他們信賴的權威。
一如既往,又有人跳出來說:寒蟬效應。是的,對付謊言歪理,我們就是要他們做寒蟬,要他們收聲,敢問地球上哪一個國家及地區,是容許謊言百花齊放的?印度侍應口中那個自由美國也不例外。
我們教孩子做人道理,會說寓言;今天跟黃人對話,也要把他們當作三歲小孩,先給他們說個故事……
從前,有一個叫辛尼斯塔的大隻佬,他被譽為「比利時最強男人」。他是個職業拳手,曾贏得多個重量級世界和歐洲的格鬥冠軍,打拳生涯一直保持39勝9負的輝煌戰績,並曾於2004年在比利時奪得全國冠軍。
這個最強男人,才41歲,力大,卻無腦,他堅信新冠病毒是一場騙局,認為疫苗是比利時政府用來欺騙民眾的陰謀,於是一直拒絕戴口罩,當然更堅持不接種疫苗,結果,2021年11月底確診染上新冠肺炎。
染疫後,男人依然堅信自己是最強的,沒什麼可以打倒他,病毒算個啥?竟然拒絕就醫,更擅自從醫院偷跑回家,說要參加拳賽。
教練看不過眼,威脅辛尼斯塔若不趕快回醫院治療,以後就不再帶他訓練,強行把他捉進醫院。辛尼斯塔12月初還在社交平台發文,說新冠只是「小病毒」,更公開自己躺在加護病房、戴着一根氧氣管的照片,貼文說:「堅信自己會好起來,我好快會離開醫院。」
十多天後,這個比利時最強男人真的離開了,不過,不是離開醫院,而是離開人世。
辛尼斯塔的妻子在12月16日宣布拳王去世的消息,死因,是因新冠肺炎引起的併發症導致心跳驟停。一個拳王,打遍天下無敵手,幾強幾大隻的對手都不怕,但最後,卻死在最細、細到肉眼都見不到的對手下。
所以,今日那些沒長期病患、沒體格風險但仍不願打針、不肯裝「安心出行」、不配合政府防疫措施的人,請照照鏡子,你強得過這個比利時拳王嗎?原來,今日仍有人堅信打疫苗會順帶植入追蹤晶片,那你跟那個以為新冠是政府製造出來的陰謀的蠢拳王有何分別?
黃人以為不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就是沉默的對抗,對抗他們討厭的政權,甚至對抗國家。然而,他們搞錯對象了,今天,他們要對抗的不是政府、更不是人,而是病毒。
拳王的教訓告訴大家,執迷不悟,搞錯對象,是會丟命的。這不是寓言,這是真實個案,更是慘烈的戰場,輸的,是命。故事講完,道理也說盡,聽不聽由你。
這天,感覺很特別,在屯門青山灣的入境事務學院,忽然有種遲來的感動:我們終於回歸了。
這感覺,遲了24年,望穿秋水,終於等到。
昨天參加了入境處學員結業暨六十周年大會操,由進入學院那刻開始,就不斷聽到「長官午安」、「長官好」、「長官請」……再沒有一句「Yes, sir」、「Yes, madam」、「Thank you, sir」,也許,講的聽的都未必習慣,但回歸24年了,是時候,習慣一下。
為慶祝入境處踏入60周年,訓練學院藉著結業禮的機會舉行了盛大會操,並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來檢閱。一小時會操的觀後感,我有五個字感觸:去殖民地化。
由步入學院那一聲聲「長官」,到一小時會操的全中式操法,無論口令、還是跟檢閱官的對話,一律用中文,奏國歌升國旗時,全場所有穿制服的人,包括來自其他紀律部隊的長官,均向國旗致以中式敬禮,終於,有種尋回身份的感覺。
一小時全中式步操,有經驗的教官說,單是站著不動也很累。護旗小隊以雷霆之勢操過嘉賓席,有力量,原來真的能讓地動山移。
閉上眼,感受著地表的震盪,耳聽隊員雄渾的口令,我真的以為自己置身天安門廣場閱兵典禮,那種地動與激動感覺很相似,就只差沒有坦克駛過的汽油味。
入境處是最早引入中式步操的香港紀律部隊,早在1999年,他們就派員到深圳跟解放軍學師,今天的學院院長張定基,就是當年第一批返內地跟解放軍學中式步操的學員。
回來後,這幾顆種子開始發芽,把所學在隊伍中傳播,1999年以後,入境處每年每次的畢業步操都會注入正步元素。
22年後的今天,張sir已是學院院長,他大膽把入境處60周年會操改為全中式步操、全中式敬禮、全中文表述,把一切殖民地元素徹徹底底除掉。
當年的深耕細種,造就了今日底氣,國家觀念,從來都是要細水長流經營的。所以,張院長這次也特別安排了入境處青少年領袖團的中學生團員參加會操,他們手持國旗、區旗和部門旗,組成方陣,以中式步操進場,把旗交到入境處護旗隊手上。那是承傳,更是教育。
這一天,除了步操圖樣中出現過IMMD這個入境處英文簡寫,整個典禮再沒有一絲英國元素。感覺,就像清末民初的剪辮行動,那殖民地尾巴,那些蘇格蘭風笛的娓娓之音,早就該被切割鏟除。
如果,你開車撞傷人,令他永久傷殘導致失去工作能力,人家告你,駕駛者就要承擔巨額賠償。所以,開車的人都會買一種叫第三者保險的東西。
開車如是,我不明白為什麼防疫卻沒有這種嚴謹標準?你駕著車橫衝直撞傷人害人,跟你帶著傳染病菌在社區四處傳播損人累街坊,其實情況類同。
日前,國泰5名機組人員確診Omicron新冠變種病毒,因為政府的豁免政策、因為航空公司的權宜之計、因為機師、空少的不守規則,令七百多萬市民苦苦守了多月的防疫成績表,一鋪清袋。
由黑暴到疫情,總覺得政府一直在賞惡罰善,乖孩子總被犧牲,壞孩子卻不斷吃糖。
香港疫情失守,源於幾名違反防疫規定的國泰機組人員。近年疫情嚴重影響航運業,於是國泰一直沿用機組人員「客機去、貨機返」的取巧方法調配人手。因為政府容許貨運人員檢疫豁免,只要落機後由指定車輛接載回家接受3天家居隔離便可。而這次出事,就是因為有人連3天家居隔離的防疫規矩都不守,還四處去人多地方,結果,雖未致令新冠變種病毒在香港遍地開花,至少連累區區有強檢,大好假期,大家卻要在區域圍封、排隊檢測、甚至被送進隔離營中渡過。
這種累街坊,不是簡單的阻你幾分鐘,而是隨時會害人性命,至少,現在的直接影響,就是相關的店舖、食肆全受牽連,損失慘重,卻無處索償。
所以,防疫機制應該有項像汽車第三者保險的規定,只要有人不守防疫規定,造成第三者損失,就要告到佢甩褲。
國泰對事件已公開致歉,並對相關職員予以紀律處分;特首林鄭亦召見國泰高層對事件表達不滿,並勒令國泰主席對事件作出檢討及公眾交代。
然而,炒掉問題員工、向大家道個歉,就可以算數嗎?
如果我不小心開車,撞毀路邊鐵欄、再傷及途人,我不單要賠湯藥費,還要賠償政府修路補欄的損失。這些機組人員不守規則、國泰作為僱主監管不力,令各區處處有圍封強檢,令警方及醫護無端端要增加大量人力物力,令受影響店舖無從營業,令受影響市民有各種各樣損失、甚至令香港有可能進入第五波疫情、隨時令經濟再度冰封、令通關遙遙無期……這些有形無形、可計算和不可計算的損失,如何追討?跟誰算帳?
有些事情,不是炒兩個人、鞠一個躬、道幾句歉,就可以算數、就當沒事,我開車撞傷人、撞毀路,可以道個歉了事嗎?政府應主動控告相關人士,受影響者應主動申請民事索償,要承擔後果,才能收阻嚇之效。治亂世用重典,防疫也該一樣。
愈來愈覺得,反對派的壞,其實是建基於他們的蠢,和掌權者的廢。
如果不是港大剛卸任的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爆出來,大家都不知道,在港大擺放了廿多年的所謂國殤之柱所紀念的,原來是美國國殤,跟中國一點關係都沒有。
日前李國章在媒體訪問時道出這根垃圾的來頭,是創作者高志活為紀念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九日在美國奧克拉荷馬城聯邦大樓發生的爆炸恐襲,那是九一一前美國本土最嚴重的恐怖襲擊,共導致一百六十八人死,超過六百八十人受傷,方圓十六個條街共三百多幢建築物被炸毀,造成至少六億美元的破壞。
高志活想向美國獻媚,送上冤魂柱一條。稍為有點正常思想及審美眼光的人,都會覺得這是件糟糕廢物,於是美國拒收,存倉兩年,忽見香港九七回歸,大量需要反共物品贈興,於是轉個主題,送來香港,反正這裏傻仔多的是,只要目的是反中反共,狗屎垃圾反對派都會當寶。可不是誣衊他們的,無論港大那柱還是中大那女神,製作粗糙不在話下,極度醜陋才是重點。
人棄我取的支聯會和港大學生會,把這根柱拿回校園非法擺放,並視作靈堂到時到候又默哀又跪又拜,卻原來,這麼多年一直擺錯遺像拜錯山,那柱上冤魂,全是奧克拉荷馬州的鬼佬死者,天上的亡靈,大概一直莫名其妙。
不過,港大都算大整蠱,廿幾年了,幹嗎一直不公佈真相?有些事情,有沒有國安法其實都可以一早解決,管治者就是不動手,就是愛事事等阿爺做醜人。一根柱都不願動,更何況盤根多年的反共勢力了。
早就說過,靠運氣、靠人的自由意志,絕不可能有效防疫,果然,每次當大家興高采烈炫耀香港又清零了,以為望見家鄉了,只要有個自私的人,就足夠把七百萬人一鑊翹起,讓大家再落入死唔斷氣的無限輪迴。
兩個不守規矩的國泰機組人員,給香港人送來「雞毛鴨血」的新年禮物,餐飲業再次首當其衝被開刀。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冇屍骸,當肇事者仍印印腳被隔離時,乖乖的飲食業已血流成河屍橫遍野。
政府剛宣佈星期五開始又回到抗疫石器時代,六時後食肆不能堂食外,健身中心、美容院、戲院、卡拉OK、主題樂園、博物館、體育場所……再度關閉,相關從業員又再食西北風。冰河時期,讓我提醒大家一個事實,就是不久之前,政府曾破天荒向國泰「輸血」三百億,拯救受疫情影響的本地航空業。
庫房的錢即是納稅人如你我的錢,拿了三百億救的機構,轉頭來卻玩死了自己,因果這回事,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外國疫情比香港嚴重,機師及空勤人員絕對是高危群組,奇就奇在,最高危的人原來防疫要求是最低的,不守紀律也沒後果,如此防疫條件,虧我們還好意思天天跟內地談通關。
幾日前,廣州鐵路站一名女子不遵守防疫規定,進站時拒絕出示健康碼,還辱罵前來調解的民警,結果,這女子的下場,是被依法行政拘留二十日。
同樣是違反防疫規定,那兩個國泰機組人員被起訴了嗎?被追討賠償了嗎?我們連他是誰都不知道,更枉論掛上城樓鞭屍警誡了。
簡單如違反防疫規矩,政府都不敢大刀闊斧斬首示眾,通關?算把啦!
早陣子,好多人為幾頭因為咬人、襲擊人而被誘捕、被人道毀滅的野豬風風火火地伸寃,但這兩星期,面對保護兒童會有逾20名幼兒被虐待的新聞,社會反應卻靜得出奇。香港人的爆棚愛心,真的好難捉摸。
一個本應是保護兒童的地方,卻成為了虐兒溫床,事發地「童樂居」,本是一個為0至3歲嬰幼兒提供24小時住宿照顧的非牟利機構。來得這裡的孩子,不是孤兒、棄嬰,就是家庭有問題的孩子,身世本已可憐,誰知承諾保護他們的人,卻對他們施予虐待,雙重傷害,會為孩子造成什麼心理陰影?會為社會製造幾多問題下一代?這,已不是一宗簡單虐兒案,而是一個影響社會的大問題。
更大問題是,會方對虐兒事件的曖昧態度。
那天,立場鮮明地戴個黃口罩出來見記者的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說,他們接到街坊的相關投訴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有4名職員有虐兒行為,已通知社會福利署及報警處理。至於其他日子的閉路電視片段,因為時數太多,他們會外聘專家獨立調查,發現有問題再交警方跟進。
大家能否看出問題?是否覺得口吻似曾相識?
一秒就能判斷的虐兒行為,為什麼蔡蘇淑賢總幹事要拐這麼大個彎找專家獨立調查?眼前打個999就到的警隊,不獨立嗎?不專業嗎?
警方不是社福機構,跟童樂居又沒關連,更不是孩子的家長,在此事上,警察的位置難道還不夠獨立?論到調查罪案的能力,社會上除了警察,請問你們還可信任誰?聘私家偵探嗎?錢從何來?你們可是個非牟利組織啊。
虐兒事件是12月17日由街坊揭發,市民拍到職員對幼童摑臉、插眼、扯頭髮等行為,立即通知保護兒童會,但負責人卻在5日後才報警及送孩子進醫院驗傷,8日後才開記招交代,1月1日才公佈將半數涉事閉路電視交予警方,其餘片段他們審閱後發現有問題就會盡快交出。
看完這時序及內容,大家又會否覺得有問題?
市民遇事,不是應該第一時間報警嗎?市民有疑難,不是應該相信警察的判斷嗎?為什麼保護兒童會在事發半個月後才扭扭擰擰把一半閉路電視 片段交給警方調查,他們想隱瞞什麼?誰判斷片段是否虐兒?是會方還是執法者?如果個個機構一出事先是自己先查自己,那警察用來幹嗎?
不是對保護兒童會總幹事那個黃口罩心存偏見,而是看他們處理虐兒案時對警方的不合作、不信任,我更擔心,這些天天接觸孩子的社福組織,到底是怎樣教導孩子、扭曲他們的是非觀?
這次被虐孩子多達20人,被警方起訴的職員已有7個,但主事機構仍然擺出一副事不關己態度,難道又是講句對不起,一切就可不了了之?
當大家說,好期望新一屆屇立法會會有新氣象時,我更冀望,新議會開會的第一炮,就是開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對這個不保護兒童的保護兒童會,及監管不力的勞福局好好地調查及問責。
日前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被記者追問《立場新聞》高層被捕事宜,我喜歡一哥那句瀟灑回答:「警方所有行動都是依法執行,我們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也許是一哥那句「不排除再有人被捕」,嚇得黃媒一個個拉閘捲席落荒而逃。先是《獨媒》,後是《眾新聞》,下個輪到誰?大家都在猜。
倒是那天看《眾新聞》執笠的報道,發現一張有趣圖片(見圖),那是《眾新聞》2017年宣布成立時陣容鼎盛的班底,照片中有20個發起人,都是傳媒界大哥大姐。
為什麼我會用「有趣」來形容?因為在那20個臉孔裏,我看到有近半「蘋果人」,還有4個前記協主席。
照片中的《眾新聞》總編輯李月華,在《壹傳媒》做了超過18年,主理過香港《蘋果日報》,更為黎智英創辦台灣《蘋果》、《爽報》及動新聞。
另兩個相中人是夫妻檔的陳伯添及陳慧兒,前者是《蘋果日報》財經版副總編輯,後者是《蘋果》政治版阿頭,報紙上那個專爆官場政壇八卦料的「隔牆有耳」李八方專欄,就是由她創立。
站在照片中間的是前記協主席岑倚蘭,她也曾當過壹蘋果網絡的執行總編輯。照片旁邊及後排站得較低調的,是前《蘋果日報》總編輯鄭明仁、前《蘋果日報》執董及行政總裁何國輝、已被捕的《蘋果日報》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
《眾新聞》創辦人大合照中,還有熟口熟面的大律師吳靄儀,《立場新聞》見到她、「612基金」也有她。
如果大家有時間、如果國安有興趣,不妨製作一張黃色力量關係圖,把《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眾新聞》、《獨立媒體》、「612基金」、「民陣」、「支聯會」、「記協」、「教協」、「香港獨立評論人協會」、乜乜關注組、物物關注組……的主事人通通羅列出來,你會發現,那個關係圖,除了來來去去那些人,他們的關係網更是環環相扣。蜘蛛網的背後,可能會發現同一個操盤人。
就像小時候玩的「畫鬼腳」遊戲,連幾條線,你就能猜到下個倒塌的會是誰?
「記協」主席陳朗昇說,他們已是「生人勿近」,剛辦完的籌款晚會,參與贊助「買枱」的機構及企業都低調地要求不要公布名字,現場具名「包枱」的,只有大律師公會、恒生銀行、渣打銀行、海洋公園、八達通公司、香港迪士尼樂園、消委會、九巴、數碼港。
既是「生人勿近」,那應該是「嗰頭近」了,昨天看到政經評論員周顯的專欄文章形容得很好:「這是一場殲滅戰」。想想2019年,你們不是也想殲滅政權、殲滅建設力量、殲滅香港與國家的關係嗎?成王敗寇,仗打輸了,回頭被殲滅打殘,也是正常不過的戰爭倫理。
歷史有無數例證,政變失敗必定會丟腦袋。2019年明顯是一場政變,奪不到權,自然要被送上法庭、送進監牢,得以偷生,不用丟命,已算執番身彩。
窮寇,是一定要追的,我希望下一個收檔的是:記協。
說幾個真實個案,讓大家評評,香港的防疫措施由說出來到做起來,到底有多滴水不漏。
個案一:
朋友去了張敬軒演唱會,得知有觀眾染疫,為己為人立即跑去社區中心做檢測。出發前,已看到TVB新聞說,凡是1月3日去過該演唱會的人都要強檢,估計有近萬人。
去到檢測中心,職員說,這演唱會群組,政府未正式出強檢公告,沒強檢公告下做檢測,每人要付240元,檢測結果也不會算進強檢的數。職員建議,朋友還是回家等政府公告出了再來過,又或是去維園排隊,那裏有免費檢測。
電視新聞都報了,政府竟然未出公告,連給全港檢測中心更新有事處所都慢半拍,還建議強檢者跑來跑去,到底強檢那個「強」字是什麼意思?
個案二:
當香港一、二、三、四波疫情時,朋友一直身處內地,故已習慣了內地那套紅、黃、綠的嚴格轉色健康碼。最近回港工作,因經常要接觸人,故主動每周去付費做檢測。
一直沒大爆發不覺有異樣,直至上周的國泰空姐空少播疫群組,全城立即多了需要強檢的人,社區中心大排長龍。這天,朋友如常到社區中心做例行檢測,赫然發現排隊者之中不少是強檢人士。
「在內地,強檢人士健康碼會轉紅碼,會被馬上隔離,一定不可以四圍走。但在香港,強檢者竟然可以跟我們這些沒事的人一起排隊做檢測,有冇搞錯?由得強檢者自行到社區中心,若他們染疫了,豈非增加社區擴散風險?」
自由嘛,香港的所謂「強」,都是傳個信息叫你去社區中心做檢測,沒有再強的了,你以為會有人找上門把你押去隔離營?放心,我們可沒那麼強。
個案三:
國泰空姐群組牽連出來的9名密切接觸者因上了「海洋光譜號」郵輪,結果出了海的船都要緊急回航。3700名乘客及船員抵達啟德郵輪碼頭後,有穿上保護衣的人上船為3700人做檢測,完成檢測後,乘客陸續離開。
發現問題嗎?是的,檢測完走得,不用等結果,那3700人,就這樣四散回家。連乘客都質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政府應叫乘客留在船上直至有檢測結果才離開,以免有事感染其他人。
以上三個個案,只是抗疫甩漏故事的冰山一角,要數,還有更多,可以寫篇論文。
香港抗疫漏洞太多,快、狠、準與滴水不漏,都是口號,落到地上,一切都變了質,國泰空勤人員那些「客機去、貨機返」的播毒大黑洞,就是經典例子。有時想,香港都能維持到今日確診不太多、死人不太多,我們的運,看來還未耗到盡頭,但相信,也不遠矣。
恕我孤陋寡聞,從來,只見法庭上有罪案受害人是以A小姐、B先生之類的代號來隱藏身份,避免因媒體報道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卻很少看到,原來犯罪的被告,身份都可以被保密。
這天,看到香港保護兒童會屬下幼童留宿院所「童樂居」虐兒事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4名院所女職員各被控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因案件押後再審,4人暫獲保釋。報載,這4人分別是:C.H.Y.、C.K.Y.、L.H.Y.及C.W.H.。
有冇搞錯?
通常我們在法庭審判時看到被隱去名字的ABCDE,多是涉及非禮案、強姦案,為保事主清譽,受害人都會以代號來代替實名。又或者,如果案件的被告名字被公開,會讓人聯想到受害人身份,舉例,父親性侵女兒,那被告父親的身份一暴露,受害女兒的身份就會呼之欲出,如此情況下,法庭才會讓被告姑隱其名。
然而,這4個「童樂居」的施虐者憑什麼可以受到聲譽上的保護?按此案情節,至今涉事孩子已增至26人,有91次不同時段的施虐,老實說,根本不會猜到受害人是誰?那麼,隱藏被告姓名的理據何在?
我在想,會否因為入住「童樂居」的孩子身份特殊,譬如都是孤兒、棄嬰、或者來自家庭問題,才會隱藏身份?那給受虐孩子冠以ABCD名字便可,保護兒童我認同,但保護罪犯,到底是基於什麼原則?就算是辯方申請,為什麼律政司及法庭不拒絕這要求?
如果被告是未成年罪犯,法庭為他/她隱藏身份,尚且情有可原。但此案被告由23至28歲,並非無知少年,都是成年人了,為什麼犯案後仍可受到身份保護?到底被告私隱重要,還是孩子的身心安全重要?
家長總要把孩子送到學校,有時更避不了把他們送到補習社、社區組織、課外活動班……甚至交付給鄰居、親友代照料,所以家長絕對有權知道那些做兒童工作的人到底是身心健康,還是心理變態。
兩年前教育局為了保護私隱,不肯公布黑暴時涉暴教師的姓名及任教學校。今天,法庭又把虐待嬰幼兒的照顧者身份保護得妥妥貼貼,我只想問,難道孩子身體及思想的安危,都比不上被告人一個名字的私隱重要?如果這叫人權,如果這是法治,在保護下一代面前,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