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contract 26/3完,但姐姐想15/4放假2星期回菲律賓,即29/4返香港。
我需要出這2星期糧給她嗎?還是當佢提前放新合約的2年大假 ?
首先 .. 你即係會揀佢完約後就嚟你屋企開工, right ?? 我當入境處批 visa 俾新工人係由29/3 開始就係你工人... 即29/3 - 14/4 你都需要俾人工, 因為佢已經係你工人ma ...
跟住你話佢 15/4 - 29/4 想放2 weeks, 我覺得一定係 no pay 囉.. 無可能做咗2 個星期左右, 你就俾佢預支哂完約後嘅假期, 你會好蝕底...
另一個問題係.. 29/3 start, 正常係28/4 先出糧, 你最好等佢返嚟先出俾佢, 唔係佢唔返, 你真係最蝕, 乜都無.....
而且機票佢會自己出, right ? 只係建議, 你可以諗諗 ... 你叫佢回程機票俾咗錢買先, 到佢再返到你屋企, 你就 refund 俾佢 ... 你又再多少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