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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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積分: 21977


81#
發表於 20-10-31 23:18 |只看該作者
阿爺真係要出手,再咁落去,

香港一定周街都係賊,個個都話包到實又話只係保障自己,經過見證歷史時刻。
有武器又係防衞,又可能俾人插贓嫁禍。

香港法治淪陷!


珍珠宮

積分: 33312

好媽媽勳章


82#
發表於 20-10-31 23:31 |只看該作者
狗官


公爵府

積分: 29831


83#
發表於 20-11-1 00:0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呢個法官唔死都冇用


別墅

積分: 704


84#
發表於 20-11-1 00:0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人在做天在看! [/sm


侯爵府

積分: 20316


85#
發表於 20-11-1 01:52 |只看該作者
沈官在判詞中指出,法庭認為不應把穿着黑衣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這做法有危險性,有機會冤枉無辜的人,因在當下的情況,除穿黑衣外,穿白色或其他顏色的人都可參與暴動,選擇服飾的顏色是個人喜好,沒證據顯示案中被告刻意以其衣着及裝束,把他們從非參與者區分出來。雖然大部分被告當日佩戴口罩、眼罩、防毒面具和手套等裝備,但正如辯方所指,均屬防護性而非攻擊性的。
沈官續指,當晚出現的情況毫無疑問並非香港常見的現象,對於某些人而言,或許是難得的歷史時刻,法庭不排除當中確實有人希望到來見證這一切。若他們不希望被人誤會為暴動者,因而遮蓋容貌,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帶備防毒面具、口罩眼罩等防護裝備,遇到催淚煙可有點保護也無可厚非。
另外,控方亦要求法庭依賴被告逃避警方追捕,作為針對他們不利的證據。但沈官認為,控方須證明他們逃匿唯一目的就是畏罪而逃。法庭認同辯方所指,被告逃跑可能有其他清白的原因,並非一定源自畏罪,可能是應警方的警告離開,或是由於當時社會環境產生對警方的恐懼,或是對人群一擁離開的自然反應等。


伯爵府

積分: 15013


86#
發表於 20-11-1 07:1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黃官又一出位言論,繼優獸後,又見証歷史時刻


子爵府

積分: 12533

2023年兔年勳章


87#
發表於 20-11-1 10:3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正一賤狗官

另見網上有人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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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宮

積分: 175231

好媽媽勳章 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BK Milk勳章


88#
發表於 20-11-1 11:01 |只看該作者
正狗官!痴孖筋!



若要人不知 唔好咁低B !  : P


子爵府

積分: 10598


89#
發表於 20-11-1 12:05 |只看該作者
其實法官太偏幫辯方只會令市民懷疑司法制度,亦令中央更加想控制司法機關,好像給記者証給13歲青年一樣,本來是專業的一群,結果自己將自己變成不專業,自己吾爭氣,自己搞衰自己。


侯爵府

積分: 21804


90#
發表於 20-11-1 12:08 |只看該作者
狗官


珍珠宮

積分: 36459


91#
發表於 20-11-1 17:5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個官真係痴線


禁止訪問

積分: 4966


92#
發表於 20-11-1 18:2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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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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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叻叻勳章 wyeth冷知識勳章 親子達人勳章 hashtag影視迷勳章


93#
發表於 20-11-2 10:51 |只看該作者
法治俾呢d狗官玩死! 佢咁放生佢地盞害死佢地咋.
香港D法治就比呢D官搞死晒. 無眼睇.
  


伯爵府

積分: 16318


94#
發表於 20-11-2 11:46 |只看該作者
HKITMan 發表於 20-10-31 18:11
個法官冇野下話?好唔開心

全部暴動罪不成立

律政司一定要上訴


琥珀宮

積分: 184457


95#
發表於 20-11-2 14:55 |只看該作者
HKITMan 發表於 20-10-31 18:11
個法官冇野下話?好唔開心

全部暴動罪不成立

遲啲收埋炸彈,手榴彈都唔會有事
總之話要見政歷史時刻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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