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都唔叫證據,你覺得點先算證據呢?
你連基本常識都無,搵母親的抉擇唔等於放棄bb撫養權,母親的抉擇有社工幫意外懷孕嘅媽媽提供輔導、康復服務、教育支援、房屋援助…bb日後生活係由媽媽決定
男人有些少責任心至少會承諾出錢養bb,洗咩一等再等,等bb出世再睇吓個男人會點
如果個男人係負責任、肯俾錢、對樓主好,樓主洗咩咁愁上討論區問意見
一個男人襯女人懷孕最脆弱時都漠不關心,生完更加唔會關心呢兩母子,仲求個男人照顧,難委你叫樓主日後湊住個初生bb喺男家受盡精神折磨
如果個男人心中有樓主,就無論樓主同bb住男家定女家都會出錢出力照顧兩母子
樓主經濟能力同心理狀態做唔做到單親媽媽,網民係唔會知,所以要搵母親的抉擇同社工傾再從長計議,唔係你一句話繼續留低等運到,樓主同bb就得到個男人照顧
責任從來唔會得男方要負責,樓主都要負責任,就係樓主要對自己同bb負責任,面對現實去解決問題,有腦都知守株待兔有咩結果
大家建議樓主搵親人/專業社工幫好正常
奢望個掛住溝女嘅男人會突然變好同負責任,簡直係天方夜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