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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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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發表於 22-7-15 23:25 |只看該作者
馬路炸彈
直接釘牌啦


公爵府

積分: 25656


82#
發表於 22-7-15 23:27 |只看該作者
BKsquare 發表於 22-7-15 21:01
法證 證明視線受阻
即係阿 tim sir 同埋 pro sir 嗰d喎
憎人富貴厭人窮係社會常態!


大宅

積分: 4316


83#
發表於 22-7-15 23:31 |只看該作者
lovelybaby2015 發表於 22-7-15 19:52
见段字話“事主踏出馬路”,似乎係無遵守交通规则

人命何價?

撞死貓狗班人都嘈到拆天!

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只係三千蚊,消費卷都唔止喇!

又一個優獸既大好青年!法官你判得真好!

窮人含忍,係啱既!


珍珠宮

積分: 41924


84#
發表於 22-7-15 23:32 |只看該作者
hct300 發表於 22-7-15 21:43
回覆 Adiezz 的帖子

裁判官梁嘉琪表示,該路段限速 50 公里,被告卻以時速約 53 公里駕駛。但考慮被告背景 ...

打背景、行駛速度、肯認罪
個官又buy
危駕改老不
真係隔離比罰款,輕鬆搞掂


珍珠宮

積分: 41271


85#
發表於 22-7-15 23:3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我當你有樹枝遮住睇唔到而撞到人,都冇理由撞咗之後仲拖行40米下話,撞到即刻停啦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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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發表於 22-7-15 23:37 |只看該作者
Visibility 唔好,應該開慢d,點都唔係撞死人的理由,判得咁輕的確好離譜,人命何價


別墅

積分: 679


87#
發表於 22-7-15 23:37 |只看該作者
hct300 發表於 22-7-15 21:55
回覆 mmkvin 的帖子

死者突然踏出馬路。控方證據指,死者踏出時,距離被告的私家車只有 0.84 秒, ...

安照佢講0.86秒佢離,以佢時速計即係當時死者同佢部車佢離約13米,如果佢真係行緊53km/h,由佢立即踩break 至撞到死者停車(安正常計算53km/h)應該係25米內停到,唔會將死者拖行40米。即係由發現死者到停車總共用咗53米(約10個車位距離)。
利申:自己揸咗十幾年車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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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發表於 22-7-15 23:37 |只看該作者
goldpiglet 發表於 22-7-15 22:46
咁類似案例判幾多?
緩刑?

一輛泥頭車去年在九龍塘撞死女童及菲傭,泥頭車司機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判監十八個月,停牌五年。


大宅

積分: 4316


89#
發表於 22-7-15 23:38 |只看該作者
patekp 發表於 22-7-15 23:37
一輛泥頭車去年在九龍塘撞死女童及菲傭,泥頭車司機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判監十八個月,停牌五 ...

44歲司機駱興去年4月駕駛泥頭車由喇沙利道轉入蘭開夏道,撞倒當時正去上興趣班的六歲女童及菲傭,兩人被泥頭車捲入車底,當場死亡。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兩名死者當時違規過馬路,泥頭車司機當時沒有超速或衝燈,亦沒有受藥物或酒精影響,相信被告事後已相當內疚,又因事件患上抑鬱症。法官形容這是一宗令人悲痛的交通事故,亦深明死者家人悲痛。他又指被告罪行不是最嚴重及惡劣,以兩年為量刑起點,酌情扣減六個月後,判被告監禁十八個月,停牌五年。

我相信泥頭車司機都係睇唔到個細路同菲傭!


大宅

積分: 4316


90#
發表於 22-7-15 23:40 |只看該作者
mmkvin 發表於 22-7-15 23:37
安照佢講0.86秒佢離,以佢時速計即係當時死者同佢部車佢離約13米,如果佢真係行緊53km/h,由佢立即踩break ...

本帖最後由 patekp 於 22-7-15 23:48 編輯

不要問!反正法官信了這位誠實的犯人!

優獸的大好青年,點會判刑架!


珍珠宮

積分: 35791

2024年龍年勳章


91#
發表於 22-7-15 23:4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香港成個法律界根本令香港無辦法回復正常


大宅

積分: 4316


92#
發表於 22-7-15 23:47 |只看該作者
foggyao 發表於 22-7-15 23:03
本帖最後由 foggyao 於 22-7-15 23:05 編輯

咁多人話53停40米係正常。

所以我唔信世界有公平!

法律只係俾窮人守既!

我只可以阿Q咁諗,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唔會缺席!

RIP!!


別墅

積分: 679


93#
發表於 22-7-15 23:48 |只看該作者
kt1 發表於 22-7-15 22:36
本帖最後由 kt1 於 22-7-15 22:43 編輯

點解控方好似幫埋辯方揾証據。

完全同意,應該係20米內停到。如果揸開車都應該知道53km/h要幾多個車位先停到


大宅

積分: 4316


94#
發表於 22-7-15 23:50 |只看該作者
Adiezz 發表於 22-7-15 21:49
「死者踏出時,距離被告的私家車只有 0.84 秒,但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在該距離一般反應時間應為 0.9 ...

請睇 89 樓!


伯爵府

積分: 16222


95#
發表於 22-7-15 23:5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阿律師唔知晚晚瞓得著嗎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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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發表於 22-7-15 23:56 |只看該作者
大力大力 發表於 22-7-15 20:27
好多人出馬路、真係完全唔睇車、我試過有個少女、就喺屋苑就噉行出嚟、雖然我時速祇有20公里、但佢真係完 ...

請睇 89 樓,案例!

泥頭車司機相信都睇唔到個細路同菲傭!
但因為佢無高薪厚職,亦無飽讀屍書所以判監一年半!

實在判得太好!光明如鏡!


大宅

積分: 4316


97#
發表於 22-7-15 23:57 |只看該作者
自由自在228 發表於 22-7-15 23:51
阿律師唔知晚晚瞓得著嗎

一定笑到瞓唔著!

三千蚊!佢一對雞毛都唔止啦!


大宅

積分: 4316


98#
發表於 22-7-16 00:00 |只看該作者
lovelybaby2015 發表於 22-7-15 19:52
见段字話“事主踏出馬路”,似乎係無遵守交通规则

有興趣睇下 89 樓案例!

泥頭車司機唔知可唔可以翻案!


伯爵府

積分: 18977


99#
發表於 22-7-16 00:00 |只看該作者
有冇攪錯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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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發表於 22-7-16 00:0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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