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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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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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發表於 24-2-6 19:35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awmiki 於 24-2-6 19:41 編輯
meowmeow34 發表於 24-2-6 17:56
佢吹水啫,我又唔信佢真係知, 純粹崇洋心理, 外國人就乜都啱

我邊句令覺得我講外國人乜都啱,咩純粹崇洋心理?主辧單位Talter Asia係外國人喎,我咪講咗佢哋有問題囉。

只係我既工作係同event, marketing, 廣告有關。
所以知道個job 如果有artist或者celebrity,份約一定要清清楚楚寫明佢哋要做啲咩。每做多一樣野,就要加錢同埋條款。
就算只係一萬個followers 既KOL, 叫佢去打咭都要清清楚楚講明,出ig story 幾$,想出多個post 又要加$。
如果主辦單位原本有傾佢落場,而條款入面又有傷咗會唔落場踢,主辦單位會唔會白俾$?咁一定會再傾落唔到場,美斯都要做啲嘢同球迷互動下。如果話落唔場就扣返$算,咁主辦單位完全冇理過球迷感受,只為賺錢。
而政府就太信主辦單位,佢哋應該要追究主辦單位。

美斯跟合約做,基本上係冇錯,但人情上佢嘅行為令好多人失望(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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