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_663th 發表於 12-6-17 17:40
吓...我打去明x軒信貸服務職員話喎! $9,700是個人申請破產費, 如果搵出面律師搞先$12xxx- $14xxx!!
我一直只擔心撫養權問題,是批比我定老公
女兒同我講.....我跟媽咪捱窮不是問題, 因為我開心同她生活(我好感動)
咁填果份每月開支例表,是否破產管理署比form我ar?? 定自己用"白紙"mark低呀???
(租金有租約, 膳食/車費唔洗交單, 係實報實銷既係水/電/煤/上網費/手提費等)---我明白^^thanks!!
係呀! 搵7千幾, 2個人洗, 真係就住就住洗及食個個餘得5幾牙蚊!!!
請問你,我老公已經沒有回家訓,足足有10個月多, 咁算5算大家分居期??
我到時見搞離婚律師講...是否可以立即申請到離婚令比我呀!!!
我年年都有申請期學生資助書簿津貼 及 上網津貼,(3人)

| 申請破產總預算 | ||
律師費 | $ | 4,500元 |
破產署按金 | $ | 8,650 |
法庭收費 | $ | 1,045 |
其它雜費 | $ | 305 |
總開支 | $ | 14,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