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段三角孽緣,最後演變為驚世謀殺案。案中女死者慘被勒死,再被火燒碎屍,棄於山頭,身首異處。
事件起因,全因死者丈夫好色之過,才令賢妻遭逢厄運,死不瞑目。本港曾發生過多宗肢解碎屍案,案中死者大多在被殺後給碎屍丟棄,但這宗在大埔寶湖花園發生的碎屍案,卻有別於一般同類型案件。因為案中鍾姓女死者除給丈夫情婦燒屍外,更被肢解,兇徒的行為令人齒冷,更引起區內街坊對燒臘產生恐慌。
孽緣害死髮妻
據當時的報道,早於一九八九年,自姓錢女被告結識男事主羅某後,關係發展迅速,不久即共賦同居,如同夫婦般恩愛。及後男事主為方便偷食,更藉詞錢女是其親戚,而讓她在自己經營的燒臘店內工作,髮妻竟一直蒙在鼓裏。直至九二年時,妻子終識破二人姦情,死者丈夫才暫時與錢女分開。及後,錢女抱尠一名男嬰來找羅,說是羅的親生骨肉,二人再度恢復交往。後來羅更在寶湖花園街市內另開燒臘店讓錢女打理,惟該店經營不善,羅惟有替錢交租,直至此事被妻子發現為止。有指錢女覺得鍾女此舉是欲趕絕她,心生不憤下便將鍾女騙至其寶湖花園內的住所「講數」,並將她勒死。
分屍手法兇殘
據被告供稱,她在勒斃鍾女後,仍若無其事的返回燒臘店煮齋,她在煮齋時不小心被油燙傷,處理傷口時突萌燒屍念頭,於是便立刻買了火酒及溪錢回家準備燒屍。
錢女稱她先在浴缸內鋪上一張棉被,再將死者放入浴缸內,在屍體上灑上溪錢後,才淋上火酒燒屍,之後更將死者用刀分屍,分別裝入數個大膠袋內,當晚更帶同當時年僅十餘歲的孫女,一起到金山郊野公園棄屍。錢女在殺人後,還冒充死者寫信予羅,因羅認得信內字畺並非其妻所寫而往報案,才揭發這宗駭人命案。
這宗案件由被告被捕開始,到揭發內情及審訊,都引起傳媒和公眾的廣泛注意。在經過聆訊後,錢女僅被判誤殺,令死者的家人深表憤怒,更曾兩次要求司法覆核,並上街收集市民簽名,促請法庭重審,惜最後無功而回。有傳聞指,因被告判罪過輕而令死者冤屈難釋,致其陰魂於大埔區內徘徊,令該區頻傳鬼話。
在案發後,大埔寶湖花園的兇案現場及附近一帶都傳出不少鬧鬼傳聞,有住在附近的居民稱,每到入夜時分,都聽到一陣淒厲的尖叫聲及哭泣聲,亦有部分有飼養狗隻的住戶,在事發後表示狗隻常於深夜無故吠叫,怎樣也喝止不了。而死者生前所居住的泮涌村亦傳出有紅衣女子在村口徘徊,有指是因為死者舉殯當日,當死者女兒捧死者的遺照和香爐返家時,引領死者靈魂回家的「魂頭香」竟無故丟失,令死者的亡魂因沒人帶領而被村口的「伯公」神阻擋,無法回家,遂只能於村口徘徊。
後來,更有說死者也曾借助火車的衝力將其帶回家,是以當年有傳一列駛往大埔方向的火車,疑因撞到一名身穿紅衣的女子而緊急剎車,但司機落車查看卻無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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