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tammy2008 的帖子
我個人比較中意睇人地成功的分享貼,分享喜悅之餘又可以增加正能量,個個學大C咁收收埋埋,呢版好快就會越來越少叻人分享了,上到來都無野睇只會變成惡性循環,話時話大C上次出貼系幾多年前既事?我真心希望你多啲支持下這裡的小朋友們。如果有大C的呼籲,應該有大把你的徒子徒孫出來分享,隨便一個都是猛人叻人,何必吝惜才華呢。
回覆 tammy2008 的帖子
大C唔好成日甘唸啦,成日唸人地有咩居心,何必呢?人地出個貼可能純粹分享喜悅,你又要唸到咩晒野啊騙分啊之類,幾無謂,呢啲無謂既唸法就真系應該自己收埋,唔適宜宣揚開去。
你叫人地成功既就收埋唔好出post,呢啲都系鼓勵人?換另一角度,其他jm分享成功既post,我會唸到以大C既角度系"曬命"或其他(希望唔系啦)嘛,真系唔好意思,我系小人,自然會以小人既角度去睇野。
以前我的確去過大C個bl o g度睇野,但唔知幾時好似話轉左地址就搵唔到了,點都好,BK還BK,其他地方出post也好,出報紙電視也罷,關BK咩事,我不過希望大C唔好忘記這個BK大家庭,希望你也能出一份力,分享下你post咁姐,既然你鼓勵人在這裏出post就應該做好榜樣嘛,當然出唔出post系大C既自由。
我相信我個人真系直腸直肚,有咩都會講,直接了當,妳反而覺得我"奇怪",咁我真系覺得有啲奇怪,唔好成日用呢啲咁抽象既形容詞去形容人,咁同"xx"有咩分別,這類形容詞只會令人有唔知咩既想法,還有在#94樓的 "咩用心"也是令人唔舒服既用詞,請你以後注意下。

版主大人,捉賊拿臟,而且我見你也講道理,所以冒死進諫,或許你們工作繁忙有所看錯,希望版主你收回成命,要知道這”人身攻擊“罪名非輕,一旦再犯,馬上離場,我等辛辛苦苦在BK打滾,分數得來不易,我很明白這次”得罪“的人德高望重,人稱包神大師,據我所知她也是不少版主的偶像人物,可能我今次大意地寫成”大C",如有得罪,莫怪!我當然也明白她眾fans滿佈,莫講我今次沒有得罪她就已經被舉報,我餘下落來日子難免會有說錯話的可能性,所以版主的收回對我相當重要,希望版主以表面證供不足為由,向舉報者解釋解釋,謝謝!
kenstin 發表於 14-6-29 09:03
回覆 ZZdaphne 的帖子
不是吧?單憑#93 #95連續回她兩貼就說我“追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