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 發表於 17-2-24 19:23
請問~可以提供 2015 年張曉明在上述有言論的來源。因你留言中有(省略)。
我好記得 張曉明 在 2015 年話:香港非三權分立 特首在三權之上 超然於司法
引起社會好大迴響!
對你內容中省略部分有興趣,想細閱了解!
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周六(9月12日)出席一個基本法研討會,會上致詞指行政長官擁有行政、立法、司法之上的特殊地位,而且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
張曉明說:「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特別行政區全力運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的三權之上,啟著連接的樞紐的作用,這是行政長官履行對中央人民政府負的責任所必需的,也是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管治所必需的。」
張曉明指特首具有雙首長身分,雙負責制的責任,所以在三權之上。另外,他指三權分立只建立在主權國家,而香港不是主權國家,所以最多只能用作參考,不能完全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