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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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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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發表於 17-12-4 15:2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今次言之有理啊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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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發表於 17-12-4 15:2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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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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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育兒心得勳章


103#
發表於 17-12-4 15:22 |只看該作者
Thelittlepingu 發表於 17-12-4 12:08
如果有,他將來在網絡用Me Too釘死的是你的兒子,你會敲鑼打鼓大愛送他進監牢?

我記得佢都有個仔


Everyday may not be good..but there is something Good in Everyday!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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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發表於 17-12-4 15:23 |只看該作者
maylo2046 發表於 17-12-4 11:34
【即時文摘】Me Too威過包青天(陶傑)
網上平台+傳媒...不嬲都係咁樣比人利用。美國風+近年頗受注視嘅香港女性運動員...絕對可以一下子KO好多人嘅智力和邏輯

更好笑嘅係...今日班運動員仲打哂鑼鼓要政府正視問題....保障運動員安全...原來政府無保障運動員.....突然變左幫兇!!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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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發表於 17-12-4 15:2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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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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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發表於 17-12-4 15:32 |只看該作者
taiwoon 發表於 17-12-4 15:20
你都講係如果喇
如果即是未肯定
未有確實答案

你知唔知一日有幾多的無辜女性,俾人非禮,甚至性侵犯。但就係無証據,或者當時人唔敢講,就係驚俾人話唔係事實,不了了之,咁又點呢,係咪就由得D賤男隨時隨地可做呢D事?做得出俾人講係活該的。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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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發表於 17-12-4 15:41 |只看該作者
momoxxxxxx 發表於 17-12-4 15:23
如果你信法律嘅話,個男人係可控告佢誹謗同要求賠償!
兩者唔同架.
因為呂小姐無指名道姓,
如果教練要告, 先要証名呂小姐係講佢.
而且教練告呂小姐誹謗, 只係民事訴頌,
即係唔係好似警察查案咁, 有權查問人, 有權取証, 有權扣留人.
事問你一個平民, 乜權都無, 可以查到咩証據出來? 點告得入?

就算告得入, 民事訴頌只可以罰賠錢和道歉.
賠的金額, 仲要由事主証明件事對佢有咩損失.
只可以賠損失的金額, 唔會賠得多架.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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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發表於 17-12-4 16:29 |只看該作者
我又唔覺得講錯WOW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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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發表於 17-12-4 16:52 |只看該作者
momoxxxxxx 發表於 17-12-4 14:22
如果你相信法律,我諗係早幾年,法官嘅判決都幾令人眼火爆,人治與法治其實都係取決於法官嘅喜好!
...

你唔相信法律,你有事報唔報警?定係搵人或揾班黑社會搞掂佢?願聞其詳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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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發表於 17-12-4 16:52 |只看該作者
eeyorepigpig 發表於 17-12-4 11:43
我撐陶生喎

x2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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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發表於 17-12-4 16:57 |只看該作者
tsewong 發表於 17-12-4 14:36
呢個世界冇完美嘅法律,但我仍然會選擇相信法律

的確對受害人來講報警和go thru法律程序係唔易,事隔咁多 ...

「呢個世界冇完美嘅法律,但我仍然會選擇相信法律」

同意至極 !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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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發表於 17-12-4 17:0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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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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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發表於 17-12-4 17:05 |只看該作者
momoxxxxxx 發表於 17-12-4 15:23
如果你信法律嘅話,個男人係可控告佢誹謗同要求賠償!

係可以架,睇下告唔告得入之嘛。如果你唔相信法律,咁個男人可以自行去打個女仔一身報仇,你是否想世界變成這樣?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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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發表於 17-12-4 17:23 |只看該作者
凝聚態 發表於 17-12-4 17:04
名譽由關,若冇做過俾人屈,要告誹謗其實很容易,從呂小姐所說事情的年期及關係,就足夠證明被指控者的身份 ...
香港行普通法,在未定罪前,係假設個犯係無辜,要有足夠証據先可以入罪。個concept係寧縱無枉,的確係有時會放走個犯,但呢個係文明社會尊重人權嘅表現

而家網上公審,未審先判,再話教練可以告誹謗去証明自己無辜,其實係倒退嘅做法

唔係話個教練冇做過,我都相信佢有做過,但下下只係FB講完就當係,一旦成為風氣好危險,好易成為網上欺凌。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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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發表於 17-12-4 17:2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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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發表於 17-12-4 17:4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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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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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發表於 17-12-4 17:44 |只看該作者
SandyKL 發表於 17-12-4 14:46
佢叻在懂得利用機會囉,由參選至今都覺,佢懂自己高不成,低不就,所以要不斷靠言論博出位,維持人氣。

...

世事都被你看透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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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發表於 17-12-4 17:4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不嬲唔妥。。。其實係唔like陶生,不過今次也不無道理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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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發表於 17-12-4 17:4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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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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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發表於 17-12-4 17:52 |只看該作者
tsewong 發表於 17-12-4 17:23
香港行普通法,在未定罪前,係假設個犯係無辜,要有足夠証據先可以入罪。個concept係寧縱無枉,的確係有時 ...

本帖最後由 tearycow 於 17-12-4 17:52 編輯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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