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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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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發表於 25-11-10 00:54 |只看該作者
KTKTKT5 發表於 25-11-10 00:44
如果你怕佢睇唔開,未必適合去勞工處,因為如果佢的行為係被指為性騷擾而行為不當而成立的話,(我覺得句 ...

如果真係裁定為性騷擾,我們唔介意賠償,我知自己太傻,但是係呢個女同事先欺凌我家人,我家人才反擊的,從來沒有性騷擾女同事的意圖,所以更希望得到相關機關詳細調查的裁定結果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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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發表於 25-11-10 00:59 |只看該作者
Emmakf 發表於 25-11-10 00:16
我想同佢去,但係佢好抗拒,認為自己講錯說話在先,無人會幫佢

既然佢咁抗拒你又何必迫佢呢, 而且可能有d野佢冇同你講,
佢接受左呢個結果, 你要搞大件事所有野攤晒出黎反而可能令你家人更難堪,
比d空間佢啦, 佢唔係小朋友唔洗你同佢出頭, 不過長期服務金我係支持追討既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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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發表於 25-11-10 01:1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oveCorgi2 於 25-11-10 01:17 編輯
Emmakf 發表於 25-11-9 22:09
冇俾,佢話我家人行為不當

當然你家人嘅說話係不當。撇開工作表現,做咗十多年,好多公司都都想搵機會整走呢啲員工唔駛賠咁多。
另一方面,呢啲地方真係要走啦。做咗咁多年,個人心智都好難成長,再做落去人又老更難搵到適應及做到新工作。
不過男人比人用呢個原因解僱又真係有理說不清,留咗個污點。佢又好蝕章。佢係一個善良但睇怕可能冇乜朋友甚至冇拍過拖嘅人。同個女同事以為可以倚賴,放工後send 短訊比女同事人哋會誤會佢動機。你家人淋善人哋就會對佢傻仔咁蝦。不過你家人做嘅嘢,旁觀者覺得佢對個女仔有意思。由send短訊比人開始,最後嗰句說話究竟係一直覺得個女仔係咁嘅人又懷恨在心沖口而出,定係出於醋意。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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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發表於 25-11-10 01:17 |只看該作者
Emmakf 發表於 25-11-9 22:45
其實我想聯絡那位女同事,懇請她去平機會/警署舉報我家人,如果相關機構認同我家人性騷擾女同事,我們會服從 ...

唔好咁蠢,如果有案底日後好難搵嘢做!另外,如果佢個女同事話有受到精神傷害,要求賠償,一但成立,金額未必係五位數之內。另外,這段文字亦睇到處事衝動,提提你,如果你依然決定咁做的話,一但開始了法律程序後,千祈唔好再搵個名女同事及証人,防礙司法公証可能仲大罪。還有一但開始法庭程序,你家人仲容易睇唔開,另外,你知道律師打一場官司很可能要六位數的律司費!如敗訴可能仲要支付堂費!請問值得因為一句巳犯的錯誤而傾家蕩產嗎?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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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發表於 25-11-10 01:2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mmakf 於 25-11-10 02:47 編輯
LoveCorgi2 發表於 25-11-10 01:16
當然你家人嘅說話係不當。撇開工作表現,做咗十多年,好多公司都都想搵機會整走呢啲員工唔駛賠咁多。
另一 ...

del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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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發表於 25-11-10 01:25 |只看該作者
KTKTKT5 發表於 25-11-10 01:17
唔好咁蠢,如果有案底日後好難搵嘢做!另外,如果佢個女同事話有受到精神傷害,要求賠償,一但成立,金額 ...

謝謝您的好意,我會跟家人儘量放下這件事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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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發表於 25-11-10 01:37 |只看該作者
Emmakf 發表於 25-11-10 01:25
謝謝您的好意,我會跟家人儘量放下這件事

不用客氣,另外,保障家人多一些,請在文內的第一頁加上 嚴禁任何形式的轉載,節錄或任何改寫形式的轉載,本人有權保留一切任何追究的權利

我相信你家人因為被欺凌而一時心急而犯錯,希望他能吸取經驗,職場險惡,小心為上。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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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發表於 25-11-10 01:3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oveCorgi2 於 25-11-10 01:48 編輯
Emmakf 發表於 25-11-10 00:16
我想同佢去,但係佢好抗拒,認為自己講錯說話在先,無人會幫佢

可能佢唔想再搞大件事,亦都唔想再回憶再重提返呢件令佢好困擾好唔開心嘅事。
唔知個女同事背後有冇更加多嘅證據例如短訊證明挖出嚟。可能你家人亦未必同你哋講晒全部又或者佢唔記得,又話者佢以為不是一回事但人哋唔係咁諗。如果去爭取前都輕輕地向你家人了解吓。
覺得搵勞工處幫手爭取或咨詢取返長期服務金是應該試的。或者去勞工處諮詢一下如果咁嘅情況可以點做。從呢方面入手。你可以代你家人親身去勞公處問,又或者先打電話去問,攞個意見心裹有數先。唔駛你家人出面又要重提,佢已經咁唔開心。

而家或者陪你家人去個旅行行開吓散心。有時搭飛機嗰程/去一個新地方會突然間打通腦袋諗到應該點樣去做去行。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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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發表於 25-11-10 01:50 |只看該作者
LoveCorgi2 發表於 25-11-10 01:38
可能佢唔想再搞大件事,亦都唔想再回憶再重提返呢件令佢好困擾好唔開心嘅事。
唔知個女同事背後有冇更加多 ...

那些短信我大約看過,知道是甚麼,當中並沒有任何性騷擾/騷擾的內容,大多數是罵老闆的短信/日常無聊通話,一日大約5-6個留言,後來發現女同事將短信發給其他人,就立即斷聯,日常不再有溝通。我知道家人那句說話非常不恰當,但又為他感到委屈,被一起工作合作的同事背刺,又被同事集體欺凌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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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發表於 25-11-10 01:5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andy_CHUNG_LAU 於 25-11-10 01:53 編輯
Emmakf 發表於 25-11-9 22:28
我知道呢個想法太幼稚,不過擇善固執也不是錯吧?我們自知不會與人嬉笑玩樂,所以一直保持沈默完成自己的工 ...

好一句擇善固執,
但只睇到後者

以為嘅擇善
只怕好心做壞事, 於事無補

有無顧及當事人感受?
佢想唔想去乜乜處追討 物物會查詢呢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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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發表於 25-11-10 01:51 |只看該作者
KTKTKT5 發表於 25-11-10 01:37
不用客氣,另外,保障家人多一些,請在文內的第一頁加上 嚴禁任何形式的轉載,節錄或任何改寫形式的轉載, ...

謝謝您的指導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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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發表於 25-11-10 01:55 |只看該作者
Candy_CHUNG_LAU 發表於 25-11-10 01:51
好一句擇善固執,
但只睇到後者

謝謝你的好意,我不會再要求家人做任何事情


水晶宮

積分: 63191


113#
發表於 25-11-10 01:57 |只看該作者
KTKTKT5 發表於 25-11-10 01:37
不用客氣,另外,保障家人多一些,請在文內的第一頁加上 嚴禁任何形式的轉載,節錄或任何改寫形式的轉載, ...

加呢句嘢

有用嗎

咁D 人唔使比錢去註冊版權喇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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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發表於 25-11-10 02:06 |只看該作者
Candy_CHUNG_LAU 發表於 25-11-10 01:57
加呢句嘢

有用嗎

有阻嚇作用,記者平均咪三萬蚊一個月,網上大把題材,唔一定要寫呢一篇,萬一追究起上嚟,公司唔會頂,會唔會為左一個話題而去冒險轉載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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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發表於 25-11-10 02:08 |只看該作者
Candy_CHUNG_LAU 發表於 25-11-10 01:57
加呢句嘢

有用嗎

隨便啦!我連屋企人都幫唔到,又點管到其他人想做啲咩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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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發表於 25-11-10 02:1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oveCorgi2 於 25-11-10 02:20 編輯
Emmakf 發表於 25-11-10 01:50
那些短信我大約看過,知道是甚麼,當中並沒有任何性騷擾/騷擾的內容,大多數是罵老闆的短信/日常無聊通話,一 ...

社會上職場上多很多這樣的人成為別人欺凌,取笑,當每日目標/話題,被剝削的對像。
本身個人性格,加上咁耐做得一份工見嘅世面少。對個女同事有好感就以為可以交心,八老細及公司嘅事做話題做人情,可能做咗人民公敵都唔知。

另一方面,做咗10幾年而家啲老細已經想郁人唔想賠咁多。加上呢位老細應該知道你家人背後點樣唱佢。老細而家等到個機會郁人唔駛賠。
男人最忌比人給性騷擾呢條罪。
呢個階段或者你代佢去勞工處諮詢咁嘅情況長期服務金有冇機會或如何取得。有時唔同職員都可能有些唔同嘅講法觀點。不過起碼會俾啲意見你,你心裏有數有個底先。甚至你可以約民政處一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不過嗰啲好似多數係大學剛畢業或在學的,可以取多些意見。 全部都唔使你家人出面止。 等你各方面了解多啲點樣做,做唔做,有幾多把握。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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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發表於 25-11-10 02:15 |只看該作者
LoveCorgi2 發表於 25-11-10 02:10
社會上職場上多很多這樣的人成為別人欺凌,取笑,當每日目標/話題,被剝削的對像。
本身個人性格,加上咁 ...

好的,謝謝你的建議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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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發表於 25-11-10 02:17 |只看該作者
KTKTKT5 發表於 25-11-10 02:06
有阻嚇作用,記者平均咪三萬蚊一個月,網上大把題材,唔一定要寫呢一篇,萬一追究起上嚟,公司唔會頂,會 ...

新聞網頁加呢句嘢, 係因為有著作版權才有用

唔係加落去就當註冊咗版權呢


琥珀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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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發表於 25-11-10 03:3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木土土 於 25-11-10 03:35 編輯
crt1234 發表於 25-11-9 22:32
以我所知, 嚴重過失而被解僱係攞唔到長期服務金
性騷擾某程度上等同嚴重過失
...

性騷擾都有不同嚴重程度

所以我提議去問下勞工處,佢既case是否可以追討長期服務金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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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發表於 25-11-10 03:4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oveCorgi2 於 25-11-10 04:03 編輯
Emmakf 發表於 25-11-10 02:15
好的,謝謝你的建議

Btw, 以前公司炒人,記得有建議最好曾經出過幾多封warning letter比人然後先解僱人。當然如果犯咗好嚴重過失,又或者公司跟法例賠足就唔駛解釋咁多嘢。
你家人那句說話今時今日嘅定義是否屬嚴重過失就唔清楚,可以問下專業人士介定。
但賠償方面可以有商確嘅餘地,如果老闆一野炒人唔赔,尤其已經做咗十幾年,老細係咪都好有逃避賠償長服之嫌。

做咗咁多年,公司嘅人知你家人係咩人,又第一次犯咁嘅口舌嘅錯,是否可以出警告信先(雖然唔係話想繼續留喺度做)?而唔係一野就炒人。 呢方面可以好敏感,有嫌疑。

再加上你話你家人曾經病假俾人扣錢。老細係咪跟勞工法例去扣。如果不是,可以同勞工處講及提供証據老細本身都係刻扣人工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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