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亞氏保加症
(網主按:本網釋作『阿斯伯格综合症』)
社交困難 (Social deficit) 、
溝通困難 (communication deficit) ,和
固執 或 狹窄興趣 (rigidity or restricted interest)
source: 香港阿斯伯格綜合症資訊網 http://www.asperger.hk/c_index.htm
英文原文載於Francesca Happe (1995) Autism: an 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ical theo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pp. 90-91.
A/
在語言或認知發展上缺少任何臨床的顯著性一般遲緩。此診斷適用於二歲或更早時發展出單一字句,及三歲或更早時發展出溝通性短句。在前三年期間,自理(self-help)技能、適應性行為和對環境好奇心的水準應與一般智慧發展一致。然而,標的動作(motor milestones)可能部份遲緩但難度動作(motor clumsiness)卻正常(雖然並非為必要性診斷特徵)。常有孤立式特殊技能且是與不正常的耽溺有關,但非為診斷所需。
B/
動式社交接觸之質障礙(如自閉症之準則)。在下列五區域中需顯示出至少三項:
1.在常規的社交接觸中不會適當地使用眼對眼凝視、臉部表情、身體語言或動作;
2.與同儕的關係中不懂得發展與興趣、活動和情緒相關之互動式分享(與心智年紀相當的方式,且儘管是在恰當機會下);
3.當有壓力和沮喪時極少尋求並使用他人的安慰和安撫及/或當他人顯示沮喪或不快樂時極少提供安慰和安撫;
4.當他人快樂時缺乏設身處地的歡樂分享及/或將自己的歡樂經由他人共同參與之方式主動尋求分享;
5.對他人的感受顯現出障礙或怪誕反應之欠缺社交感情互動(socio-emotional reciprocity);及/或欠缺依據社會背景的行為模式,及/或欠缺社交、情緒和溝通行為的整合。
C/
局限、反覆、及刻板模式之行為、興趣和活動(如自閉症之準則;然而對所玩弄物體的部份物件或非功能性元件較無呆板動作(motor mannerisms)或耽溺)。診斷需求為在下列六區域中至少兩項為可辨認地不正常:
1.完全耽溺於刻板和局限模式的興趣;
2.對不尋常的物體特別地依戀;
3.明顯地強制性依戀於特定、非功能性的常規或儀式;
4.刻板和重複地進行與手部/指頭搖動或扭轉、或聯合全身動作相關之呆板動作;
5.耽溺於玩弄物體的部份物件或非功能性元件(例如,它們的氣味,它們的表面感覺,或所生成的吵雜聲/振動);
6.對環境的微小、非功能性、細節的改變沮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