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inkpanda 發表於 11-9-15 22:03
當我地話長毛唔值七萬人工時,我地既判斷標準係乜野呢?佢是否有做到立法會議員既職責呢?佢有無開會,有無發言,有無動議,有無對法案提出修訂,有無反映佢既選民既意見?有無盡力監督政府施政?有無實踐佢選舉時既政綱?
你又會點評價你投票既議員?
長毛有開會, 有發言, 有動議, 有對法案提出修訂, 有反映支持長毛o既選民的意見, 有監督政府施政(有無盡力就天曉得), 作為民選議員, 哩啲係應份要做, 但唔代表佢可以帶頭以暴力衝擊論壇, 唔代表佢可以喺地鐵內大模施樣食嘢, 唔代表佢可以干預別人示威的自由, 唔代表佢可以隨意謾罵其他意見支持者, 佢做議員的份內事, 唔表示唔駛有議員甚至做人的應有操守 ~ 尊重別人, 佢有冇做到? 有冇尊重其他異見者示威抗議的自由?
就因為佢有做晒議員基本嘢, 就可以破壞社會法規? 喺議事廳胡鬧, 喺地鐵任意食嘢, 喺街上任意對異見者動粗, 巿民都要話哩個議員值得支持? 巿民就要包容佢破壞社會法規? 涂毒青少年心智? 為香港帶來暴力文化?
再講, 既然話佢做晒佢作為議員的份內事, 但仍然改變唔到佢哋認為不濟的政府, 所以動輒要用暴力去爭取(佢哋係用咁o既藉口為佢哋o既暴力行為辯護ga!), 即係話, 根本佢哩個議員係做唔到嘢啦! 咁仲話佢值七萬人工?
同埋, 佢做緊o既嘢, 唔係正正破壞緊佢爭取o既嘢? 佢哋唔係爭取民主的嗎? 佢有冇以民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