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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panda 發表於 12-5-6 23:00
DoReMi媽媽 發表於 12-5-6 22:51
分析下利與弊嚟聽下? 仲有你的睇法.
集體談判權係wikipedia 既定義係
集體談判是指勞方集體性地透過工會,與資方談判僱傭條件,而資方必須參予,而談判結果具有法律約束力。其目的是希望勞資雙方能夠在一個較平等的情況下訂立僱傭條件,以保障勞方應有的權益。而集體談判權就是一些國家及地區賦予勞工的一種權利。
最低工資既問題係一刀切,或者要訂立好多各式各樣既exception. 提供一個最低限度既最低工資問題不大,但如果朝向一個只加不減既方向就弊多於利。
集體談判權可以俾個別行業個別公司,勞資按實際情況協議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既工資。咁樣唔需要官方組織定一個不一定適合所有情況既最低工資,另一方面,不單最基層工人都可以受惠於集體談判。結果亦符合自由市場既精神。但拉近左勞資既權力失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