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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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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2-21 14:58 |只看該作者
Submarina2012 發表於 12-12-21 14:57
中國不算獨裁統治,北韓才是。中國是叫一黨專政,黨內當然也分好多派系互相角力,但各派系在思想上有公通點 ...

北韓其實同樣有派系政治角力, 已經唔再係純獨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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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發表於 12-12-21 15:0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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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發表於 12-12-21 15:15 |只看該作者
Submarina2012 發表於 12-12-21 15:08
分別是角力後就會出個獨裁領宙出來,仲係神化了的領宙,然後作出獨裁統治,這種模式就稱獨裁。 ...

我想未必, 所謂領導可能只係一個角色, 所以大家先咁配合去"神"化佢, 背後都係邊個揸軍權邊個話事.

其實有人既地方就一定有權力鬥爭, 只係睇下邊個有能力美化得好d, 等d市民以為自己活得好自由民主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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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發表於 12-12-21 15:5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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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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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發表於 12-12-21 18:12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Carelesswhisper+發表於+12-12-21+12

本帖最後由 Carelesswhisper 於 12-12-21 19:48 編輯
原帖由 Submarina2012 於 12-12-21 發表
大佬呀冇人叫你做我fans,我已經答個你問埋啲無sense嘅問題,你仲要係咁追問,自己唔學下點去理解我給你的 ...

你又攪錯喇!你做咩話無知??我都覺得你係帶人遊花園和問非所答喎!當然以閣下邏輯,又係人地理解有問題,人地唔了解你,呵呵!到底邊個先係歪理?到底係咪你唔明人講咩,跟住又話番人地無知?自我感覺良好吧了!

唔該唔好假設人地回你文前,一定係睇晒你d文,甚麼"巳經講過",真係好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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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發表於 12-12-21 18:25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Carelesswhisper+發表於+12-12-21+13

原帖由 Submarina2012 於 12-12-21 發表
稍為有讀書嘅人睇完條法例就識點去interpretation,係你先至咁都唔識睇!
不是法官玩死香港,是當年訂基本 ...
你又攪錯了!稍為有常識又睇過基本法嘅人,都知道係對條文理解問題所致!稍為有上網嘅人,都知大把資料都係講關於"理解"問題所致喇!難道死撐和話人無知就可以改變事實嗎?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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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發表於 12-12-21 18:43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Carelesswhisper+發表於+12-12-21+13

原帖由 Submarina2012 於 12-12-21 發表
你去學下乜叫獨裁先啦!美國的情況不可稱為獨裁。
你又攪錯喇!我係請教閣下高見…中國如何獨裁?新加坡算唔算獨裁?美國算唔算獨裁?點知你竟然叫我學下乜叫獨裁先,果然係勁人(高手),耍耍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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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發表於 12-12-22 02:49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Submarina2012+於+12-12-21+

本帖最後由 ning.. 於 12-12-22 03:17 編輯
原帖由 Carelesswhisper 於 12-12-21 發表
你又攪錯喇!我係請教閣下高見…中國如何獨裁?新加坡算唔算獨裁?美國算唔算獨裁?點知你竟然叫我學下乜叫 ...

高手~"要"到我

又話: 案例推翻案例至終審法院敗訴先釋法,但當年巳經去左終審法院判啦。
http://paper.wenweipo.com/2009/02/11/ED0902110019.htm


又話 : 律政司同時提請2個案例係唔啱,但事實係提請人大常委澄清九九年譯法內容的效力。在九九年釋法內容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見)...是否有效?
如果有效的話......才會令2個案同時失效。
http://www.singtao.com/yesterday/loc/1214ao01.html


又話 : 99年釋法無提第24條第二款第(一)項, 其實內容有提到 本解釋所闡明的立法原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其他各項的立法原意,已體現在1996年8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的《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中
http://www.basiclaw.gov.hk/tc/materials/1999_6_26.html



1999年釋法內容提到的"各項的立法原意"的 [意見] 內容如下:
http://www.locpg.hk/big5/fvfg/jbxgwj/200702/t20070224_1647.asp


耍下~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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