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IVF 療程訊息
1.當月份欲開始IVF療程,在您經期第二天或第三天即可來台看診/抽血(FSH/LH/E2/P4)/超音波/使用針藥,經醫師評估後若確定,則可開始IVF療程。
註:若經期不穩定者或無法在月經D2/D3來台灣者,可以先擇一日來台灣,與醫師評估討論後,確定要進行IVF療程,先拿取藥物/針劑回香港,待指定時間後開始使用針劑並且依據時間抽血及檢查超音波,將報告使用E-mail回傳告知。
2.若您時間上許可,待在台灣約15-17日,當月植入後返回香港。
(D2就診/抽血/超音波/針藥,約D8-D10追蹤超音波/抽血,約D14取卵,約D17植入)。
註:若您時間無法長留台灣者,
(1)第一次:可以先來台灣一天看診/抽血/超音波/拿針藥,經醫師評估後若確定可進入IVF療程,當天可回香港;
(2)第二次:大約在D10-D11時再來台追蹤超音波(停留3-4天),於D12~D14取卵;
(3)第三次:待需植入時再來台。
3.試管嬰兒流程可參考此網址
http://taipeiivf.com/cs.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