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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衝突的心態
一般人應付衝突的態度可以分成五種如下(必須留意的是,以下每種做法都可以在不同場合中,成為最合理明智之舉)。
1. 烏龜型–逃避
轉換話題,不再討論;徹退容忍、一走了之;為免麻煩,不顧人情、不問事理。
2. 玩具熊型–讓步
為求減少衝突,不惜完全讓步、自我犧牲;明知對方理虧,但也寧願放棄權利;放棄原則立場,為求息事寧人,保持「良好」關係。
3. 大白鯊型–力爭
為保自己信念權益,不惜傷害關係;輕則說服,重則強制;甚至為求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4. 狐狸型–妥協
萬事可以商量,雙方各得部份;基於合作精神,協調、磋商、談判;彼此尊重對方出於好意,為著將來關係舖路。這是民主精神的局部體現,要堅持相信,彼此的歧見在互讓互諒的情形下得以縮減,彼此的困難總有辦法克服。妥協要求雙方堅持平等信念,同時也關心彼此間繼續保持良好關係。
5. 貓頭鷹型–面對
對人 – 以愛心關懷;
對事 – 以坦誠心態面對歧見。
分歧本身非關好壞, 反而是有創意地解決問題的大好機會。人際關係與問題的性質同樣重要,兩者都不當隨便犧牲,因此需要時間、精力、心志和創意。面對或稱「用心面 對」,不能一蹴即就。
Griffin (1982)提出五項建議如下:
(1) 角色扮演,設身處地代入對方,體驗對方感受。
(2) 深入了解對方感受下保持對話,嘗試共同採用一個角度。
(3) 在各種方法都無效時,請第三者從中調停。
(4) 找尋更高的共同目標。
(5) 公平的爭論。
If children live with encouragement, they learn confidence.
If children live with acceptance, they learn to 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