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itymami 發表於 16-11-9 01:17
香港司法早已經淪為政治演譯,法律條文只係官樣文章,事後自圓其說的官樣文章
當什麼動機,上進心,環境影響,一字半辭,無絕對性 ... 都成為脫罪減刑原因,而且唔係犯人或者律師辯解,而係法官代為開脫,所謂法治去到法庭早就變成笑話
胡老頭都講得清楚,香港無三權分立,最終裁決權在司法,那麼司法又由誰去監管?
當司法頻頻變成政治表態,枉法濫法平台,市民不滿情緒迅速增加,權有,官威有,威信全無,誰人奪去司法公正?還不是法官法棍
當司法去到無王管,法律再無確定性,律師法學教授本身都不尊重法治,參與美其名為公民抗命的各種違法活動同行為,煽動群眾參與違法行為,咁又係誰奪去香港司法權,誰領先踐踏香港的司法制度?
當兩制的副制變質變樣,一國凌駕兩制,理所當然,監管司法,釋法係唯一撥亂反正,令法制重納正軌的最後防線
香港司法,早已被一小撮有心人令其先腐,過去政府不停的忍讓已縱容枉法坐大,法制名存實亡,殺蟲雖已經遲了, 北京釋法,better late than nev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