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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積分: 7201


121#
發表於 19-6-13 14:33 |只看該作者
ngokwan 發表於 19-6-12 21:02
其實政府解釋得好清楚,係有妄想症的人唔聴唔睇

我有朋友做大律師,佢都同我講有好多位唔清楚。

萬能嘅jm,請問你係咪都係法律界㗎?我朋友問,佢對條例當中有啲points唔係太清楚,想請教吓你。我可以代佢pm佢D問題俾你,你幫吓政府向我個朋友解釋一下可以嗎?因為真係唔係咁多人覺得政府解釋得好清楚㗎!唔該晒你先

點評

JO_100    發表於 19-6-13 15:59
Dreamhalluama    發表於 19-6-13 15:43


象牙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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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122#
發表於 19-6-13 14:34 |只看該作者
auhiyo 發表於 19-6-12 20:58
全面解釋清楚有關條例,等所有人都清楚移交條件,唔好再睇個d垃圾懶人包,漫畫。
...

呢個建議,撑!


伯爵府

積分: 18114


123#
發表於 19-6-13 14:36 |只看該作者
arkilok 發表於 19-6-13 01:37
有冇諗過律師同大律師大爭議嘅主要原因,係咪因為如果有咗呢條移交條例,其實可能涉及嘅中港案件多咗一倍 ...



琥珀宮

積分: 197981

親子達人勳章 BK猜猜猜慶中秋


124#
發表於 19-6-13 14:38 |只看該作者
Sumyeema1 發表於 19-6-13 14:34
呢個建議,撑!

我諗香港人信法律機制多過人把關
政府應該正正經經清清楚楚講明相關內容俾巿民知。
支持同反既都有好多知d唔知d

你若盛開, 蝴蝶便來!


翡翠宮

積分: 78256


125#
發表於 19-6-13 14:40 |只看該作者
jessiemom 發表於 19-6-12 21:02
呢點我好讚成,解釋完再傾過,唔好咁急決定

同意,依家咁多人咁大反應,多數係因為無啦啦做咩要咁急推出黎,轉頭就話要落實。。。。。


大宅

積分: 2371


126#
發表於 19-6-13 14:44 |只看該作者
http://www.hklawsoc.org.hk/pub_e/news/submissions/20190605.pdf

呢個唔係懶人包,香港律師會已經好清楚分析為何香港政府需要重新審視。

在坐既媽媽,請問通過逃犯條例,對香港有什麼實質好處?台灣已經講明唔會受理,香港係唔係逃犯天堂大家心中有數。我都好想知道你地諗緊咩野,點解要支持通過。


公爵府

積分: 27695


127#
發表於 19-6-13 14:50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支持開live同全民解釋清楚, 講真我向來0政治感,係琴晚老闆冇la la WhatsApp我依家香港點(老闆長期在外地),我都唔知同佢講咩好。。。
我想問個白痴問題,條例係咪要經立法會果班人vote完之後先可以通過??
我見班政客好反對下,如果係,咁點解唔俾佢地開會vote完咪得?定係其實個個驚班立法會議員口裏說不,但枱底按讚成票????
唔好插我,細時唔讀書,又唔好政治,所以唔識問下了解下


大宅

積分: 4239


128#
發表於 19-6-13 14:51 |只看該作者
arkilok 發表於 19-6-13 01:37
有冇諗過律師同大律師大爭議嘅主要原因,係咪因為如果有咗呢條移交條例,其實可能涉及嘅中港案件多咗一倍 ...

咁其實生意多一倍喎!冇理由唔贊成喎!


公爵府

積分: 28796


129#
發表於 19-6-13 14:56 |只看該作者
單張有好仔細講㗎,其實你自己可以上政府網頁睇。


伯爵府

積分: 17803


130#
發表於 19-6-13 14:56 |只看該作者
seasonsYK 發表於 19-6-12 21:17
今年2月13日已開始二十日的諮詢,果時冇人提出反對,以家上立法會先來反?

https://www.hkcd.com/content/ ...

公眾有 20 日咁 長 ⋯⋯⋯時間去提意見
之後民主派咪幫手拖
政府就硬來找石禮謙頂
石唔肯再頂,咁大件事,千古罪人,政府咪硬上立法會囉


2019-02-14
來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何加祺報道:政府昨日宣布對現行香港與其他地方在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方面的合作機制進行了檢討,並正考慮優化《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香港法例第525章)和《逃犯條例》(香港法例第503章)。保安局表示,目標是在本立法年度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實行有關建議。政府即日起就修例諮詢公眾意見20日,市民可於今年3月4日或之前提交意見。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明日亦會討論有關修例建議。
^^^... ^^^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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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發表於 19-6-13 15:0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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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發表於 19-6-13 15:07 |只看該作者
支持向大眾解釋清楚先去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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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發表於 19-6-13 15:08 |只看該作者
PurpleSea 發表於 19-6-13 14:51
咁其實生意多一倍喎!冇理由唔贊成喎!

本帖最後由 arkilok 於 19-6-13 15:10 編輯

但係冇佢哋份呢,佢哋要識行內地法制嘅資格先得㗎嘛,如果佢哋涉及內地案件,佢哋只能夠作為一個副手律師,地要請多一個主訴訟律師,係咪分薄左啊!你淨係諗下之前代表菲律賓人質事件嘅律師,去到嗰邊一啲say 都冇,最後要大陸出聲,先至粒水講句sorry,你淨係諗下呢一句sorry先至可以直接申請向佢哋國家追討責任。都唔係個個國家嘅法制佢可以直接比國家以外嘅律師負責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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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發表於 19-6-13 15:09 |只看該作者
ccying2018 發表於 19-6-12 21:51
係囉!連律師公會,教協都反對,佢地個個都高學歷有歷練,唔通又係比人煽動咩!
...
守門的人都覺得有問題,提出其他可行建議解決台灣殺人案全盤被ban,又不願跟台灣協商。不是為解決眼前問題,而係另有所圖,但又唔肯講為乜,鬼鬼鼠鼠。
反而唔相關的人就不斷抺黑法官,詆毁香港司法制度,仲恐嚇要揪表達憂慮法官出來處分。
真令人心寒。


男爵府

積分: 8567


135#
發表於 19-6-13 15:15 |只看該作者
auhiyo 發表於 19-6-12 20:58
全面解釋清楚有關條例,等所有人都清楚移交條件,唔好再睇個d垃圾懶人包,漫畫。
...


其實反對派好簡單就可以概括一切:

國民教育 = 洗腦

基建工程= 大白象

特首普選 =假普選

一地兩檢 = 公安在港執法捉人

逃犯條例 =大陸隨時拉人坐監


如果只聽口號,誰都會反對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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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發表於 19-6-13 15:1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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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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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發表於 19-6-13 15:21 |只看該作者
ccying2018 發表於 19-6-13 09:59
香港法官只可以由中國提供嘅引渡文件去推定,文件嘅真偽係無從考證

仲有明明係由立法會審議引渡申請,修例後變成由特首一個人決定

保障再少一重
我係第一胎, 祝各媽咪開開心心 !


男爵府

積分: 6274


138#
發表於 19-6-13 15:48 |只看該作者
20020116 發表於 19-6-12 21:34
贊成,問題係用咩方式?根本好多人都未知反乜就反一餐,點樣先可以令大家明白多啲?
...

我都吾明架


男爵府

積分: 7201


139#
發表於 19-6-13 16:01 |只看該作者
ngokwan 發表於 19-6-12 21:02
其實政府解釋得好清楚,係有妄想症的人唔聴唔睇

本帖最後由 barbielun 於 19-6-13 16:04 編輯

一個鐘前已經pm咗你了!嗰D簡單小學雞問題係我問㗎 (如果太簡單你唔好介意喎,我讀書少,理解能力弱,所以唔明吖嘛)。

我大律師朋友啲複雜問題未得閒俾我,佢好鬼忙,不過遲吓我一收到就會pm你㗎喇。

我見你不停覆其他post,麻煩有時間答吓我吖,我真係好心急想聽吓你嘅睇法,你唔好等我朋友啲問題喇,佢唔知幾時先俾到我。

我想釋除一啲自己對extradition bill的疑慮,你話政府解釋得好清楚,我真心想聽吓你嘅意見,然後大大力支持呀。等你回覆!謝謝叻叻jm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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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140#
發表於 19-6-13 16:07 |只看該作者
auhiyo 發表於 19-6-12 20:58
全面解釋清楚有關條例,等所有人都清楚移交條件,唔好再睇個d垃圾懶人包,漫畫。
...

係d人有妄想症, 成日覺得通過左大陸就會見人就拉....

有病唔睇醫生....真心唔關政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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