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意見:
陸偉雄相信,屋宇署會調查是誰人提出要拆毁涉事結構牆、又是誰人落實拆牆建議,再決定需否提出檢控,或者檢控什麼人,不排除業主和工程負責人均會被究責。他以「業主不知想拆除的是單位結構牆」為基礎,提出兩個假設情況,作進一步解釋:
情況一:業主提出拆牆,工程負責人未有阻止,直接按要求行事,則知道該幅牆為結構牆的工程負責人較大可能要承擔責任;而業主因不知情,所以沒有犯罪意圖,故被檢控的機率就較低。
情況二:業主提出拆牆後,工程負責人表明不可拆毁結構牆,惟業主仍堅持拆牆、甚至表示責任自負,則除了工程負責人有責任外,已經知情的業主同樣有責任,雙方均有可能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