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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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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發表於 23-6-8 14:09 |只看該作者
Kellytai 發表於 23-6-8 14:00
事實法律唔能夠再就強姦罪入佢,但我相信就係因為大家律政司再就佢防礙司法公司上訴加佢地一家監,係另一 ...

也說的是。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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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發表於 23-6-8 14:18 |只看該作者
longlokma 發表於 23-6-8 14:06
很好,有進步。
如果你懂得在網上尋找資料,就可以好好了解法制背後的理念, 有初步概念之後 再認真仔細查 ...
唔好再扮高高在上喇, 搵資料係我日常工作, 按個制就得, 唔似你獨沽一味, 法律精神法律精神!

用返你態度, 見你毫無進步, 無知又扮識嘢, 繼續自以為是, 再回你係浪費生命, 冇必要袋錢落你袋!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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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發表於 23-6-8 14:27 |只看該作者
Kellytai 發表於 23-6-7 23:45
一家都係魔鬼!

你話個受害者以後仲可以信邊個吖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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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發表於 23-6-8 14:27 |只看該作者
Prosperous 發表於 23-6-8 14:18
唔好再扮高高在上喇, 搵資料係我日常工作, 按個制就得, 唔似你獨沽一味, 法律精神法律精神!

用返你態度, ...

你工作為上司蒐集資料吗?
那也方便得很,打後再嘗試分析資料吧, 在公在私你會發現有很多得著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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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發表於 23-6-8 14:28 |只看該作者
小肥兔 發表於 23-6-8 08:56
睇得出, 佢奴性好重, 日落國法律不容蟻民質疑
其實日落國的法律都成日改, 會與時並進, 呢方面佢地做得唔錯, 即使回歸後, 香港都成日參考! 只係果個人唔識姐!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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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發表於 23-6-8 14:31 |只看該作者
tinlong22 發表於 23-6-8 09:00
不如你諗下做乜你D所謂觀點同理由咁奴性仲好啦
鬧政府個陣就要批判性思考
一涉及法庭就要轉奴性mode
你冇見識過果位人士如何發晒癲咁鬧人, 如無記錯, 直情鬧到有 post 畀人屏蔽, 睇下你時運夠唔夠低, 搵唔搵得返!

正所謂, 一時唔偷雞就做保長!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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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發表於 23-6-8 14:34 |只看該作者
小肥兔 發表於 23-6-8 08:53
不對問題重心, 顧左右而言他, 浪費時間
係! 不停遊花園, 完全無視討論問題核心!

其實我認得呢位人士, 佢好頑強, 最擅長捩橫折曲, 從不承認自己的歪理有錯。

點評

opclk99    發表於 23-6-8 16:17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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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發表於 23-6-8 14:36 |只看該作者
Kellytai 發表於 23-6-8 14:00
事實法律唔能夠再就強姦罪入佢,但我相信就係因為大家律政司再就佢防礙司法公司上訴加佢地一家監,係另一 ...
其實今次係好彩, 搵到證據告佢地妨礙司法公正, 都唔知有幾多案係因為影响證人而脫罪!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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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發表於 23-6-8 15:05 |只看該作者
longlokma 發表於 23-6-8 01:11
坦白講,你对法律建立的精神及原則毫無概念,無法在此三言兩語令你明白。
简单講,法律上未能入罪的人不代 ...

香港既法律寧縱勿枉
好處係避免因資源有限下,無錢搵律師而做成冤案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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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發表於 23-6-8 15:59 |只看該作者
redhot 發表於 23-6-8 09:51
法律嘅嘢我唔識咁多,但我自己都覺得現在律政做法已是比較折衷。如果遊戲規則輕易被修改,將來一樣會衍生 ...

法律係應該隨住時代進步而去更改,另一例子,以往法例係假定14歲以下無能力性行為,結果有一單未夠14歲強姦人,只可以告非禮,呢d咪要改囉,世界咁多個國家有邊個地方係一直沿用舊法例幾十年都唔變?
天朗氣清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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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發表於 23-6-8 16:00 |只看該作者
好恐怖既新聞,唔敢睇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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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發表於 23-6-8 16:02 |只看該作者
opclk99 發表於 23-6-8 13:32
非常同意。
問题就是問題,
一個人判决已經非客觀了,

所謂陪審團, 只係將定罪責任旁落, 法官責任大減, 更大問題是係,陪審團是非專業的,所以呢個制度好有問題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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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發表於 23-6-8 16:0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肥兔 於 23-6-8 16:10 編輯
crt1234 發表於 23-6-8 15:05
香港既法律寧縱勿枉
好處係避免因資源有限下,無錢搵律師而做成冤案

其實點解要縱?犯咗罪點解要縱? 對受害者公平嗎? 法律變成玩法律制度及條文漏洞, 點建唔改善制度漏洞及條文, 而消極地縱容罪犯? 一個寧縱勿枉, 即是前設是法律的不完善, 為何不修正?任由法律變工具, 這就是某人所講的核心價值?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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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發表於 23-6-8 16:1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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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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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發表於 23-6-8 18:15 |只看該作者
crt1234 發表於 23-6-8 15:05
香港既法律寧縱勿枉
好處係避免因資源有限下,無錢搵律師而做成冤案

呢一單對個女仔黎講何嘗唔係冤案?定同個女仔話,香港法律係寧縱勿枉,你想改善佢,咁你俾心機讀書,將來加入法律機關睇下點改善啦?
天朗氣清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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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發表於 23-6-8 18:39 |只看該作者
tinlong22 發表於 23-6-8 18:15
呢一單對個女仔黎講何嘗唔係冤案?定同個女仔話,香港法律係寧縱勿枉,你想改善佢,咁你俾心機讀書,將來 ...

我反而關心案件發生後,女仔既安置問題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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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發表於 23-6-8 18:59 |只看該作者
仲同緊呀媽住,好慘,個呀媽仲有面面對個女咩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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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發表於 23-6-8 19:3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本帖最後由 做個靚太 於 23-6-8 19:32 編輯

所以唔係所有父母老人都值得後輩尊重,同養老~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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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發表於 23-6-8 20:23 |只看該作者
tinlong22 發表於 23-6-8 15:59
法律係應該隨住時代進步而去更改,另一例子,以往法例係假定14歲以下無能力性行為,結果有一單未夠14歲強 ...

你講呢個係立法嘅問題,唔係之前樓上講司法理念定核心價值嘅問題。法庭只能用法例同案例框架判決。
事實上的確好多香港法例好落後,之前幾年係咁政改拉布浪費咗好多時間資源,令應更新嘅法例仲未改。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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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發表於 23-6-8 20:28 |只看該作者
KILW 發表於 23-6-8 20:23
你講呢個係立法嘅問題,唔係之前樓上講司法理念定核心價值嘅問題。法庭只能用法例同案例框架判決。
事實上 ...

唔好成日講乜嘢核心價值,所謂核心價值只係廢話同垃圾,唔肯改變既藉口,法例唔可以去update?懶就懶啦,核心價值,嘔呀
天朗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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