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5-1-10 20:18 編輯
記唔記得某某犯話,就算佢犯左罪,但佢坐左監出獄,咁就係為呢件事"埋左單"架喇,唔應該再以呢件案件黎責備佢。
真係估唔到呢啲歪理有人buy喎﹗
﹗物以群分,究竟buy呢啲人既又係咩人?
現實真係可以咁計?對受害者,佢既家人帶來既苦痛,真係會隨著單案既判決而一筆勾銷?
旁人講就易﹗
佢取得博士,老實講,就唔應該咁高調﹗仲有講埋自己都唔係咁邪惡?咁即係受害者犯賤?
呢啲人咁既德行人格,根本就無資格攞博士﹗
要人原諒呢啲大奸大惡之輩,唔該好好咁低調生活,好好咁為社會服務,好好咁為自己既所作所為懺悔﹗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