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李豆豆 的帖子
http://www.chsc.hk/psp2013/chi/primary-one-admission-system.php
行的小一入學機制,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兩個階段:
自行分配學位 每所官立及資助小學會將其全部小一學額的大約50%作為「自行分配學位」之用。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替其子女向一間位於任何小一學校網的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申請該校的自行分配學位。自行分配學位分為兩類: 甲. 供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兒童申請人的學位 - 約佔學校小一學額的30%
- 未能用盡的學額,學校可根據「計分辦法準則」自行分配
- 如有不足之數,以原本預留作統一派位的學額填補
- 凡屬此類別的兒童申請人,必獲取錄
乙. 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 佔學校小一學額不少於20%
- 若兒童申請人的數目超出其學位數目時,須按照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
| 一.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 (20分) |
| 二.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 (20分) |
| 三. 父/母為該小學的校董 | (20分) |
| 四.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 (10分) |
| 五.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 | (5分) |
| 六.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 | (5分) |
| 七. 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 (5分) |
| 八.適齡的兒童﹙即翌年九月開課時年滿5歲8個月至7歲﹚ | (10分) |
# 在遞交申請表前,家長宜直接向申請的學校查詢有關「相同宗教」的定義。 註: 兒童申請人只能在第(一)至第(五)項中選一項填報;而在第(六)至第(七)項中,亦只能申報其中一項。所有申報的關係必須證明屬實,才可以獲得有關分數。 學校在甄選自行分配學位的兒童申請人時,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面試或筆試。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學校沒有需要約見兒童申請人。但若學校認為有需要在公布「自行分配學位」結果前約見兒童申請人,則會通知家長有關約見詳情。然而,兒童申請人是否獲學校取錄,取決於「計分辦法準則」的得分而絕非面見的結果。 若有兒童申請人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得分相同,而兒童申請人數目亦超過學校剩餘的自行分配學位的學額,學校應以隨機方式甄選同分的兒童申請人。學校可自行抽籤,但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或交由教育局中央處理。學校應預先通知兒童申請人的家長/監護人校方將採用的甄選方法及有關細節。 統一派位 學校須預留小一學額的大約50%,由教育局按小一學校網和家長選擇進行「統一派位」。「統一派位」的學額中有10%是不受學校網限制的,家長可選擇最多三所位於任何小一學校網(包括住址所屬學校網)的小學。 「選擇學校表格」分為甲部(不受校網限制的學校選擇)及乙部(住址所屬學校網的學校選擇)兩部分。家長可在甲部填入最多三所任何小一學校網的選校編號。此外,家長在填寫乙部時,應盡量將其居住地址所屬學校網的小學,按照意願排列先後次序填入表內。 電腦進行統一派位時,首先會處理「不受學校網限制」的選擇,然後處理「住址所屬學校網」的選擇。電腦程式會為每一名兒童申請人編配一個「隨機編號」,然後按家長的選擇及兒童申請人「隨機編號」的次序進行派位,務求公允。電腦首先會依據「隨機編號」次序審閱所有兒童申請人在甲部填寫的第一選擇。當所有兒童申請人的第一選擇審閱完畢後,再依次序審閱未獲派位兒童申請人的第二選擇,然後第三選擇。未能在「不受學校網限制」的選校中獲派學位的兒童申請人,電腦會依上述程序處理他們在乙部的選擇,直至每名兒童申請人皆獲得分配一個小一學位為止。 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小學及私立小學 直資小學及私立小學並不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之內。家長如希望子女入讀直資小學或私立小學,可自行向有關學校申請。家長須留意,凡獲直資小學取錄的學生,在接受直資小學小一學位後,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如已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學位,該學位亦會被取消。 教育局學位分配組(小一入學) 查詢電話:2832 7700 / 2832 7740 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69號呂祺教育服務中心二字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