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k d媽媽真係好心地,咁耐都無咩人鬧你。說穿了只不過係又一個不幸的中港婚姻的故事。樓主需要問人點算嗎?你話老公無主見,跟老婆分居係因為唔咁做就得唔到呀媽層樓,呢啲男人唔要都罷。呢度啲媽媽好心勸你離開佢,另找幸福,你又話要用埋佢個名攞公屋。無錢無工作仲話要生仔,因為自己傳統喎。香港人嘅傳統,係有基本經濟條件先去生㗎。好聽啲講,一段有問題嘅婚姻,就唔應該生bb, 唔處理好婚姻問題,只會害咗下一代。難聽啲、直接啲嘅講法,自己未住滿七年,所以個老公幾有問題都好,仲有利用價值,至少忍幾年仲可以拎到間公屋。仲話人無權理你點去養育一個小孩。你咁有主見,仲有咩問題要呢度嘅媽媽俾意見你呀?點睇都覺得你的遭遇係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