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咁諗,妳都唔係一開始就用勞工處、法例韃佢,只係傾下傾下傾衝口而出,而且之後又係妳話辭職,唔係對簿公堂,對公司/老闆都算係咁啦。
雖然個過程唔係好好,但個結果都算理想,有時老闆d嘢,梗係唔會一開始就答應員工既要求,而家妳真係用多咗錢同時間去travel,咁希望公司有補償,我覺得妳爭取既嘢幾合理(雖然好多網友唔係咁諗)。
既然係細細地既家族生意,都係好講人情味既,而且老闆都識計數,炒人請人一來煩,二來都唔保證同樣既人工可以請到一個信得過而又熟悉公司運作/做嘢好快上手既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至於同事眼唔眼紅,老闆心入面會唔會有條刺,真係要睇你地平時相處得好唔好。
原文章由 晴朗ma 於 08-8-14 21:41 發表 
你講得好啱,未睇你這段字我已經同佢講咗,佢用好多藉口答我,又話公司點點點,自己點點點,講咗半個鐘,跟住我衝口而出話咁你不如解僱我&我話都係跟據勞工處法例之類,之後佢就一路鬧我,鬧到我
仲繼續鬧,佢話我做 ...
識網友只限吹下水、交換下資訊、發揮網力,邊個認真就邊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