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已獲得運輸署的豁免,否則所有乘客有法律責任在已配備安全帶的的士上佩戴安全帶。 | |
一般來說: | |
. 懷孕並不可作為不佩戴安全帶的理由; . 如家長帶同小童乘搭的士,他們應攜帶認可及合適的兒童乘車安全帶裝置,以安裝於後座座位; . 如合適的話,小童亦可佩戴中間的環腰式安全帶; . 後座座位不適宜容納4名成年乘客,第4位乘客應使用前座座位及佩戴安全帶;及 . 若乘坐的士的成年人及兒童數目多於的士上安全帶數目的時候,沒有佩戴安全帶的兒童或成年乘客應使用後座座位。 | |
如接載的乘客拒絕或沒有佩戴已配備的安全帶,的士司機有權拒絕乘客的租用,並要求乘客繳付車費及離開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