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sister 發表於 19-2-22 00:36 
子女應該都計,不過呢班子女多是香港出生啦,所以都冇影響,我唔係話佢地冇用公屋,但成個家庭計都有一半 ...
或者大家要落一落新公屋度睇下,就知發生緊咩事。
上年有親戚以親人團聚黎港,佢太太就係與年老父母團聚嗰班子女喇,太太落左黎,再申請親戚同佢長子落黎既,而在
港佢地有個雙非年代既幼子。 親戚第一日落黎已攞申請公屋表格同資格問我,所以我有留意過,唔記得幾歲以下既細
路,係豁免計永久居民,(但當然計公屋申請人口啦)除非我記錯啦。亦即說,就算佢兩公婆未夠七年,佢地可合格上公屋喇。
雖然最後我勸左佢唔應申請喇。
再講講,如新移民真係紮根香港,努力工作而又無能力買私樓,咁申請居住公屋,無可厚非。
不過,眼見有新移民當居港權只係多一條出路,而一路住內地,一路申請公屋當bonus,當旅店,咁對香港真正需要公屋既人公平咩?
或者,當攞到公屋後,佢地會選擇落返香港居住既,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