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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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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141#
發表於 19-6-28 00:52 |只看該作者
TATEYAMA 發表於 19-6-28 00:50
好在呢個係now tv!如果TVB d人又話做假㗎啦

其實佢哋輸打贏要姐,記唔記得七警係邊台啲人影到㗎! 當時又唔見佢話做假!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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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發表於 19-6-28 00:56 |只看該作者
PCCW2319 發表於 19-6-28 00:37
不如你解釋下點解“唔係條例出問題”,但你仍然要求撒回?

如果你真係覺得無問題, 應該係支持, 而解釋比 ...

其實林鄭話暫緩, 同撒回一樣, 咁點解唔用撒回, 而用暫緩? 不過呢樣野我無意見

條例無問題, 但唔代表我要支持, 特別係條例其實同我無乜關係

最重要係修例既主要目的, 根本唔係為左引渡陳生, 引渡陳生只係bonus.. 但政府死口話係為左呢樣野咁急, 你叫我點同身邊人解釋? 一條20年都知有問題既法例, 廿年都傾唔掂, 突然, 一個月就完成咨詢, 太奇怪吧...

最攪笑係事後有片話, 其實修例係為左打擊CIA 基地, 所以就會咁大反響。乜唔係陳生咩?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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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發表於 19-6-28 00:5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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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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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發表於 19-6-28 00:57 |只看該作者
arkilok 發表於 19-6-28 00:39
情緒大晒嘅話殺人都得㗎啦?
正常嘅人係應該可以處理到自己情緒嘅波動,而唔係要政府幫你排解情緒嘅波動, ...

係喎, 乜都賴人, 我見到d暴徒都好想斬佢地呀, 難道我又去呀?暴力可以解決問題?犯了法又話要不追究要放人, 香港人治呀而家?仲話冇自由, 直頭無法無天仲話冇自由!言論自由就冇!唔岩黃人聽就批鬥起底呀, 香港真美好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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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復活節勳章


145#
發表於 19-6-28 00:58 |只看該作者
PCCW2319 發表於 19-6-28 00:37
不如你解釋下點解“唔係條例出問題”,但你仍然要求撒回?

如果你真係覺得無問題, 應該係支持, 而解釋比 ...

認同,既然話條例係無問題咁點解要求撒回,條例無問題咁點解又咁多人話係惡法


大宅

積分: 3244


146#
發表於 19-6-28 01:0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睇完葉劉今日依番講話! 對佢另眼相看! 希望社會各界快啲回復平靜! 唔想再見到香港日日夜夜吵吵鬧鬧煽動仇恨!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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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龍年勳章 熱血金章


147#
發表於 19-6-28 01:0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由她做入境署署長時已很支持葉劉,女中豪傑,一針見血,永遠支持她


侯爵府

積分: 20248


148#
發表於 19-6-28 01:09 |只看該作者
mlcbb 發表於 19-6-28 00:56
其實林鄭話暫緩, 同撒回一樣, 咁點解唔用撒回, 而用暫緩? 不過呢樣野我無意見

條例無問題, 但唔代表我要 ...

等曾鈺成答你

2019年6月24日 香港仔《從心所欲》

政府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決定,並未令所有反對政府的活動平靜下來。部分反對人士提出「五大訴求」,即撤回修訂條例草案、收回暴動定性、釋放在衝突中的被捕者並撤銷所有控罪、設獨立委員會調查警察濫權,以及林鄭下台。他們揚言,不達訴求,抗爭不止。

這「五大訴求」,政府不可能答允。首先,對修例,政府雖然只說了「暫緩」,但行政長官、司局長和行政會議成員都已多次說明,修例的立法程序已經停止,和「撤回」沒有實質上的區別。不說「撤回」,是因為修例的目的是堵塞有關移交逃犯的法律漏洞;這漏洞,令香港和沒有簽訂移交逃犯安排長期協議的司法管核區——包括但不只是中國內地、台灣和澳門——不能互相移交逃犯;這漏洞受到國際組織批評,不能永遠置諸不理。由於政府未能釋除市民的憂慮,修例遭到大量市民的反對,所以不能進行;如果政府說「撤回」,即任由漏洞永遠存在,那就是不負責任。

第二,警務處處長和行政長官談到 6.12 衝突時,曾經用過「暴動」一詞;事後他們已澄清,指的是個別人士的行為,並非把所有參加和平示威的人當作參加暴動。6.12 示威從沒有「定性」為「暴動」;至於個別人士的行為是否構成「暴動罪」,那要經司法程序決定,不是官員說了算。

這就關係到第三項要求:釋放所有被捕者,撤銷控罪。從新聞報道清楚看到,有示威者拿起磚塊、鐵枝向警員投擲,這些行為明顯超越了和平、合法的界線。用集體抗爭來包庇這些違法行為,就是公然踐踏法治,怎能容許?

至於調查警察濫權,應該按現行機制處理;另設調查委員會,等於指現行機制無效。過去涉及警民衝突的事件,都有被投訴的警員被檢控、判刑,說明規管警員和處理投訴的機制是有效的。

最後是「林鄭下台」。林鄭已經為修例事件對社會的影響承認責任,並向公眾道歉;她是否「下台」,應該按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和對香港的責任作整體考慮。對於林鄭就任行政長官以來的表現,很多市民的評價是正面的;叫她下台,只是一些人的政治口號。

如果因為政府不能答允這些要求,繼續抗爭,阻撓政府部門運作,損害廣大市民利益,必被公眾唾棄。


永遠不要和白痴爭辯,因為他會把你的智商拉到和他同一水平,然後用豐富的經驗打敗你。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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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發表於 19-6-28 01:11 |只看該作者
ifued 發表於 19-6-28 00:57
李當時係想果個港犯人由大陸引渡返香港審咋嘛
點解講到佢當年支持送中?


吓?條法例雙向㗎喎,你咁講即係覺得,老處銘想當年冇諗清楚啫
永遠不要和白痴爭辯,因為他會把你的智商拉到和他同一水平,然後用豐富的經驗打敗你。


大宅

積分: 4414

畀面勳章


150#
發表於 19-6-28 01:12 |只看該作者
maomaofafa 發表於 19-6-28 00:57
係喎, 乜都賴人, 我見到d暴徒都好想斬佢地呀, 難道我又去呀?暴力可以解決問題?犯了法又話要不追究要放人 ...

完全認同你,我當時都有你嘅想法,但係正常人嚟㗎嘛,係應該控制得到自己嘅情緒,唔會將波動嘅情緒變成破壞性嘅行動!
所以你見啦!佢哋咪又係係用啲歪理當成道理咁講啦!


伯爵府

積分: 18474


151#
發表於 19-6-28 01:15 |只看該作者
arkilok 發表於 19-6-28 00:39
情緒大晒嘅話殺人都得㗎啦?
正常嘅人係應該可以處理到自己情緒嘅波動,而唔係要政府幫你排解情緒嘅波動, ...

其實我唔明政府諗緊乜

一百萬人上街 -> 我地會繼續審議
暴動 -> 暫緩

即係, 和平我就唔理, 有暴力我就會聽



我行我素係指政府推動政策既方法, 佢既解說方法, 好明顯係偏向性。好似facebook 咁, 你睇得多既post就會不斷出同類既野, 結果你就會覺得多數人同自己諗法一樣。政府多數同建制派收料, 同親建制既青年人溝通, 就以為自己已經掌握民意。政府AO 一貫做法, 覺得啱既野就會推, 但唔會理天時地利人和, 無政治觸覺, 次次都俾人乘虛而入..


公爵府

積分: 28557


152#
發表於 19-6-28 01:1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支持葉劉


水晶宮

積分: 67993


153#
發表於 19-6-28 01:15 |只看該作者
mlcbb 發表於 19-6-28 00:56
其實林鄭話暫緩, 同撒回一樣, 咁點解唔用撒回, 而用暫緩? 不過呢樣野我無意見

條例無問題, 但唔代表我要 ...

邊個話條例係單獨為“陳生”???

而且,我都有1個疑問。“撤回”, 係咪真係等於香港永久不可重新“提案”?

哦…明白, 原來與你無關。

我開始明白, 香港/中國內政, 與其他國家無乜關係, 但某d國家就特別“關心”, 喜歡出聲比評語, 比意見。
天空之城, 快樂之地


珍珠宮

積分: 35807


154#
發表於 19-6-28 01:21 |只看該作者
arkilok 發表於 19-6-27 23:33
嗰200幻人,只係聽佢一句「隨時會被拉上大陸」!但係唔記得佢哋分分鐘其實平時都隨時自己上大陸!
...

我咪識個家長係咁囉!娶大6老婆又成日上大陸玩,暑假又掟個女返大6,但佢又話反送中!即係驚引渡返大6但唔驚係大6直接被拉!
仲有一個話修例外資會係香港撤資轉去大6投資!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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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發表於 19-6-28 01:27 |只看該作者
arkilok 發表於 19-6-28 00:52
其實佢哋輸打贏要姐,記唔記得七警係邊台啲人影到㗎! 當時又唔見佢話做假!
...

我覺得七警好冤枉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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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發表於 19-6-28 01:3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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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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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發表於 19-6-28 01:33 |只看該作者
mlcbb 發表於 19-6-28 01:15
其實我唔明政府諗緊乜

一百萬人上街 -> 我地會繼續審議

我唔知你哋邊個階層定係90,00年後嘅人,
政府諗緊啲乜嘢,你真係覺得一條條例淨係林鄭噏頭簽個名就得架?如果係咁嘅話暗雅底自己簽咗㗎啦!你要問政府諗緊乜?你先要問條條例關你咩事?基本上呢條條例係一個地區同另一個地區簽定嘅一啲移交嘅條例,想問問你有乜嘢要同啲國家移交呢?想問問你你又聽咗邊條友嗰條條例係關你事嘅呢?
唔好又講嗰句:隨時會俾人捉咗返大陸,擔心自己冇青青走上大陸玩好過啦!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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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發表於 19-6-28 01:34 |只看該作者
mlcbb 發表於 19-6-28 01:15
其實我唔明政府諗緊乜

一百萬人上街 -> 我地會繼續審議

查實條條例就好似隔離屋呀小明我阿媽話以後唔可以超過夜晚9:00返屋企,唔係你冇返屋企啦,隔離屋個八公八婆走過來話下佢9:00返唔切嚟你就唔俾佢返屋企啊好慘喎!事實上關你咩事?八公八婆仲要同全幢樓嘅人講佢虐兒!其實小明只係得四歲嘅啫,出入都係跟着父母,要有父母批准佢先會一齊出夜街,佢嘅父母只係純粹想話俾佢聽九點已經好嘢啦,返到屋企就好瞓覺啦。

嗰啲聽Facebook post咪同果幢樓啲人一樣囉,死啦虐兒啊!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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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發表於 19-6-28 01:35 |只看該作者
arkilok 發表於 19-6-28 01:34
查實條條例就好似隔離屋呀小明我阿媽話以後唔可以超過夜晚9:00返屋企,唔係你冇返屋企啦,隔離屋個八公八 ...

再聽聽下分分鐘唔係「虐兒」係「變態」啊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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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發表於 19-6-28 01:37 |只看該作者
PCCW2319 發表於 19-6-28 01:15
邊個話條例係單獨為“陳生”???

而且,我都有1個疑問。“撤回”, 係咪真係等於香港永久不可重新“提案”? ...

政府話條例咁急, 要趕七月, 係因為“陳生”, 初心係為左"陳生", 依家暫緩, 都係因為台灣唔要"陳生"

“撤回” 係可以係下一個會期, 再提案, 好似23條都係“撤回” , 之後都可以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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