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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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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發表於 15-11-26 19:2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唔應七日咁輕.應要沒收呢隻狗.唔俾狗主再養呢種狗!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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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發表於 15-11-26 19:25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catcaty+的帖子如果咬嘅係你嘅女.你會

原帖由 幸福花 於 15-11-26 發表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如果咬嘅係你嘅女.你會唔會嬲呀.佢隻狗係咪要咬死人先知驚呀.人傷害動物都要罰.咁動 ...
小朋友有錯係父母管教問題!唔會有人話係佢人性本壞 生出黎就係咁呀

同樣道理

動物有錯係主人管教問題!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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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發表於 15-11-26 19:2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naigai 的帖子

儍架.動物犯錯都要批佢呀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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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發表於 15-11-26 19:28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catcaty+的帖子唔應七日咁輕.應要沒收

原帖由 幸福花 於 15-11-26 發表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唔應七日咁輕.應要沒收呢隻狗.唔俾狗主再養呢種狗!
有咩資格話7日係輕?邊個定?
沒收?
係香港殺人都無死刑

點解佢唔可以係香港生存?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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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發表於 15-11-26 19:30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catcaty+的帖子唔應七日咁輕.應要沒收

原帖由 幸福花 於 15-11-26 發表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唔應七日咁輕.應要沒收呢隻狗.唔俾狗主再養呢種狗!
咁未夠18歲既兒童傷左人,咁係咪應該沒收左佢?

狗同人都係一條生命

生命無分貴賤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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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發表於 15-11-26 19:3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唔識教就唔好養.放隻狗周圍咬人.一係養啲温馴啲.好似我咁養唔攞就唔再養寵物.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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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發表於 15-11-26 19:33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catcaty+的帖子唔識教就唔好養.放隻狗

原帖由 幸福花 於 15-11-26 發表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唔識教就唔好養.放隻狗周圍咬人.一係養啲温馴啲.好似我咁養唔攞就唔再養寵物. ...
所以一路咪講緊係主人既問題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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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發表於 15-11-26 19:34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catcaty+發表於+15-11-26+18:56+非常

原帖由 SUMMER581 於 15-11-26 發表
唔單止女狗主自私,呢度話要將隻狗人道毀滅既jm一樣係自私兼冷血
絕對認同!好似只有人先有生存既權利
其他生物一傷到人 就該死




水晶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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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發表於 15-11-26 19:3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咁即係話你上山遇到獅子.大家無須救你.因為危急車可能要鎗殺隻獅.你太偉大!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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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發表於 15-11-26 19:37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幸福花+於+15-11-26+發表回覆

原帖由 naigai 於 15-11-26 發表
請參閱BK地下守則,第一戒條!任何情況下不得說禽畜半句不是



...
大家講道理 觀點角度唔同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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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發表於 15-11-26 19:39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catcaty+的帖子咁即係話你上山遇到獅

原帖由 幸福花 於 15-11-26 發表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咁即係話你上山遇到獅子.大家無須救你.因為危急車可能要鎗殺隻獅.你太偉大! ...
9唔搭八 講緊有主人既動物
無啦啦講咩獅子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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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發表於 15-11-26 19:43 |只看該作者

回覆:{請支持一人一電郵} 强烈要求漁農署對咬人4次藏獒嚴正執法

我支持拉個主人去坐監!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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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發表於 15-11-26 19:44 |只看該作者

引用:我支持拉個主人去坐監!

原帖由 e160orange 於 15-11-26 發表
我支持拉個主人去坐監!
認同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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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發表於 15-11-26 19:48 |只看該作者
支持,在街如見大隻狗,不帶狗罩,可以怎樣做?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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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發表於 15-11-26 20:19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 sueyee 於 15-11-26 發表大就

原帖由 naigai 於 15-11-26 發表
係係係,你啱你啱,忘記BK第一守則,任何情況下都唔可以講偉大禽畜半句不是,我罪我罪



...
我有講咩不是呀?你自己話大狗唔係寵物,咁金毛嗰啲係咪大狗先?嗰啲都係寵物黎喇!


伯爵府

積分: 17745


176#
發表於 15-11-26 20:24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原帖由 naigai 於 15-11-26 發表請參

原帖由 catcaty 於 15-11-26 發表
大家講道理 觀點角度唔同
佢講嘅梗本唔係道理,佢話大狗唔係寵物,我話咁金毛,班點嗰啲係乜?佢就話我岩,佢罪,又講乜乜第一守則,9唔搭8。


水晶宮

積分: 59874


177#
發表於 15-11-26 21:09 |只看該作者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養呢啲狗同養隻獅子差唔多.唔可以話佢係動物就要輕判.起碼坐番三五七年狗監.冇冷氣佢嘆.人有好有壞勳物也一樣!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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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發表於 15-11-26 21:35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覆+catcaty+的帖子養呢啲狗同養隻獅子差

原帖由 幸福花 於 15-11-26 發表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養呢啲狗同養隻獅子差唔多.唔可以話佢係動物就要輕判.起碼坐番三五七年狗監.冇冷氣佢 ...
係妳自己角度覺得藏獒同獅子一樣,呢個係妳既問題

妳認為要隻狗坐357年有用咩?
佢地思想只係小朋友,唔知道問題係邊
就算坐完 跟咁既主人 結果都係一樣!!

妳只係識放個問題係隻幾歲智商既動物度,完全無唸過幾十歲既主人有問題!

呢個明顯係主人既責任

相信繼續同妳講都無意思,點極都唔明
無興趣再同妳討論!




侯爵府

積分: 22574


179#
發表於 15-11-26 21:38 |只看該作者
幸福花 發表於 15-11-26 21:09
回覆 catcaty 的帖子

養呢啲狗同養隻獅子差唔多.唔可以話佢係動物就要輕判.起碼坐番三五七年狗監.冇冷氣佢 ...
香港夠有人養啦,又唔見人地搞出問題?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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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醒目開學勳章 睛靈勳章


180#
發表於 15-11-26 21:41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lauretta 發表於 15-11-26 17:20 我

原帖由 howmuch 於 15-11-26 發表
本帖最後由 howmuch 於 15-11-26 17:49 編輯
根據香港法例第167D章第10條第IV部

對已知危險狗隻的管制
(1) 在不損害裁判官根據本條例第5條具有的權力的原則下,但在符合第(2)款的規定下,裁判官可應要求將任何狗隻分類為已知危險狗隻的申請,藉命令將該狗隻分類為已知危險狗隻。
(2) 除非裁判官信納有以下情況,否則不得根據第(1)款作出命令─
(a) 有人曾在公眾地方或其他地方在該狗隻沒有以任何形式被激怒的情況下,遭該狗隻咬噬或襲擊以致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
(b) 有受飼養的動物曾在公眾地方或其他地方在該狗隻沒有以任何形式被激怒的情況下,遭該狗隻咬噬或襲擊以致死亡或軀體嚴重受傷;或
(c) 該狗隻曾在公眾地方或其他地方屢次在沒有以任何形式被激怒的情況下,襲擊任何人或以其他方式使任何人害怕會受到襲擊。 (2000年第184號法律公告)

法庭絕對可以頒令,但要有人提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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