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kCartridge 發表於 20-12-23 15:34 
我老公好錫啲仔囡,即使我走咗,佢一定唔會虧待啲仔囡。真係想保障個囡,就應該係遺囑中寫到明個囡可以得 ...
其實當時個女咁細,筆錢寫畀佢,都多係由其母作為監管人,若寫樓畀個女,或18歲後佢至可以繼承,如果一旦之後兩母女有咩事要用大錢,就變得好難變通喇。
其實個丈夫都係愛佢老婆既,担心佢既以後有咩事,錢/樓個老婆全權可以變通,但同時個男人都要保障佢自己個女既。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