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有權 reject 佢放假, 等於你返工, 想攞假都要老闆 approval, 唔得你一係唔做, 一係硬食, 無得say .. 同樣道理
好似樓上咁講.. 你如果真係肯放, 保障自己, 如月尾出糧, 就2X 號放佢走, 因為無預支salary, 係大有道理等佢返嚟先出糧.... 嗰道差唔多大半個月糧, 就算佢唔返, 損失盡量減到最低
機票.. 佢未完約, 你唔駛買機票俾佢, 叫佢俾錢你, 你幫佢買來回返嚟 ....
叫佢寫定信, 到返嚟日子, 後3 日內, 如未見人, 即等於曠工, 即終止合約, 你會向佢追討一個月通知金, 而佢留低喺你屋企物件, 會當為垃圾掉...
總之black & white, 有野 argue 上嚟, 你都多樣野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