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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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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11-5 21:56 |只看該作者

有意義的犧牲!!

美國電郵資料

  美國維真尼亞州的Norfolk,有一個人,名叫Robert
Matthews,於2001年的九月十一日(即九一一事件那天)打電話到無線電台,要求分享他的見證,說:

  『九一一』事件之前幾個星期,醫生證實我妻子有了身孕是我們第一個孩子。於是她計劃,用一個假期到加州去探望她的姐姐,分享她的喜訊。當我們還在到機場的半路
上,我們禱告求神保佑我妻子平安,又與她同在。那裡知道,我們剛說阿們完了不久,我們兩人突然聽到一聲隆然巨響,我們的車子也在猛力搖動。原來我們的汽車呔爆了。
於是我以最高的速度,立即換上後備呔。可是,我們因此延誤了班機。我們都感到很失落,只有無精打彩地開車回家。

  這時,我接到父親打來的電話,我父親是一個退休的消防員。他問我,我妻子的班機號碼是甚麼,我解釋給他聽,我們延誤了班機。父親就告訴我們,原來我妻子所坐的
那班機,正是衝到五角大廈的那架飛機。我聽了,嚇得半分鐘也說不出話來。我父親還告訴我許多最新的消息,並且表示,他立即就要去加入做援救工作。他說:『我不能坐
著,完全不理,無論如何,我要出一點力。』我很掛心父親的安全,尤其是他還未決志信主。可是,無論我怎樣跟他爭辯,他還是堅持要去。最後,他在放下電話之前,說:『要小? 葶暙U我的孫兒。』這就是我所聽見,我父親最後的一句話了,因為他稍後在世貿大廈裡殉職了。

  本來,我為妻子的安全禱告得到應驗,我很開心,但現在我因父親的去世,我向神發怒,我向我父親發怒,我也向我自己發怒。兩年來,我不斷罵神,為甚麼搶走了我的父親。我的孩子從來沒有見過他的祖父,我父親也未曾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我甚麼連向我父親說一聲再見的機會也沒有。

  可是,後來事情又發生了。大約兩個月前,我和妻子、孩子正在家裡, 有人前來叩門。我望一望我妻子的神色,我看見她也感到希奇,在這個時候誰來找我們呢?我跑去開門,看見一對夫婦,帶著一個孩子,站在門外。那個男士望一望我,問我父親的名字是不是叫做Jake Matthews。我回答說「是」。他立即歡天喜地的與我握手,說:『我從未見過你父親,但我感到能與他的兒子會面,是我的榮幸。』

  他又解釋說:他有了身孕的妻子原本是在世貿大廈裡工作的。當飛機撞擊大廈,大廈倒塌之後,她被困在大廈的廢堆下面。而我父親是第一個人發現他妻子,又協助營救她的。聽到這裡,我的眼睛已經滿了淚水,因為我感到父親很偉大,他犧牲自己,而拯救了這個人的妻子。

  這個人繼續說:『還有一些事情我要告訴你的……』於是,他的妻子告訴我,當我父親正在努力營救她之時,她向我父親傳福音,最後成功領他信了主。我聽到這裡,開始哭不成聲了。現在我知道,將來我返回天家之時,我父親會站在主耶穌旁邊迎接我,這個家庭也會在那裡,向他表示再三的感謝。

  後來,這個太太的孩子出世了,他們給他起名叫"Jacob Matthew",為要記念世上有一個人,曾經為他和他母親捨命,這樣,他們才可以存活。盼望讀者花點時間,將這個故事傳},它可能會在許多人身上,造成很大的衝擊也未可預料呢!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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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04-11-5 22:53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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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 Milk勳章


3#
發表於 04-11-5 23:10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好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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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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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4-11-6 10:36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Don't shoot me .

One of the reasons I don't like 基督教/天主教 is that if the firefighter has not 決志信主, no matter how many good things he did, he cannot '返回天家' ?-(


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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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04-11-6 11:10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真係感人!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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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4-11-7 12:47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chan803 寫道:
Don't shoot me .

One of the reasons I don't like 基督教/天主教 is that if the firefighter has not 決志信主, no matter how many good things he did, he cannot '返回天家' ?-(


請留意尾二嗰段!!

這個人繼續說:『還有一些事情我要告訴你的……』於是,他的妻子告訴我,當我父親正在努力營救她之時,她向我父親傳福音,最後成功領他信了主。我聽到這裡,開始哭不成聲了。現在我知道,將來我返回天家之時,我父親會站在主耶穌旁邊迎接我,這個家庭也會在那裡,向他表示再三的感謝。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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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04-11-7 22:39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cry: :cry: :cry:
[size=small]My little baby Vivian !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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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4-11-8 11:54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真係好感動!我看到 :cry: :cry:
此生無悔入華廈,來生願在種花家!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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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04-11-8 13:19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真係好感人!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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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04-11-8 17:19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chan803 寫道:
Don't shoot me .

One of the reasons I don't like 基督教/天主教 is that if the firefighter has not 決志信主, no matter how many good things he did, he cannot '返回天家' ?-(



同意!

我成日覺得好疑惑, 根據基督教的講法, 好人又信基督的死後可以上天堂, 壞人而又不信的人死後要落地獄, 壞人但信基督的人死後要先落煉獄"煉一煉"然後又可以上天堂, 那麼我們這些好人但不信基督的人死後可以去哪裏呢?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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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04-11-9 01:54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所以咪有句說話叫'高不成,低不就'囉! (kidding):lol: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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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04-11-9 09:27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根據基督徒既講法,所有人(無論好與壞)都係罪人(所謂原罪),無論你呢世人做左幾多好事善事,只要你唔信主,你就係罪人,所以"信主得救",只有信主,你既罪才可得到卸免,才可以上天堂。雖然我自小喺天主教學校讀書,亦都番過基督教既教會,但係都接受唔到呢個concept,有冇基督徒睇到可以解俾個令人信服既解釋 Sorry,同個story有點離題。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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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04-11-9 10:07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好高興有BK媽媽對基督教信仰有疑問, 有疑問就有機會讓我們解釋同了解, 其實基督徒本身都會有疑問, 我們可以問牧師或睇書, 現在我在綱上search到一些資料, 希望解釋到部份問題。

信仰問答
誰上「天堂」,誰下「地獄」?
吳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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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 督 教 認 為 , 如 果 一 個 人 聽 過 基 督 教 的 教 義 , 而 不 選 擇 信 仰 基 督 教 , 哪 怕 你 是 甚 麼 人 , 也 得 下 地 獄 。 這 是 真 的 嗎 ?

答 : 關 於 閣 下 所 問 的 問 題 , 你 的 前 設 只 是 一 知 半 解 , 不 盡 不 實 而 已 。 地 獄 本 是 一 個 報 應 惡 人 的 地 方 , 如 果 不 是 惡 人 , 神 怎 麼 會 要 他 下 地 獄 呢 ? 連 小 孩 子 也 會 明 白 , 這 是 絕 對 不 會 的 事 。 其 實 , 基 督 教 的 福 音 教 義 認 為 , 神 以 公 平 對 待 所 有 天 使 和 世 人 , 全 部 都 是 按 照 他 所 行 的 , 或 善 或 惡 , 報 應 他 們 。 正 如 聖 經 形 容 將 來 我 們 各 人 復 活 受 審 判 之 時 , 說 : 「 行 善 的 復 活 得 生 , 作 惡 的 復 活 定 罪 。 」 ( 約 5:29 ) 又 說 : 「 就 是 天 使 犯 了 罪 , 神 也 沒 有 寬 容 , 曾 把 他 們 丟 在 地 獄 , 交 在 黑 暗 坑 中 , 等 候 審 判 。 」 ( 彼 後 2:4 ) 保 羅 更 清 楚 指 出 : 「 … 我 們 眾 人 必 要 在 基 督 臺 前 顯 露 出 來 , 叫 各 人 按 著 本 身 所 行 的 , 或 善 或 惡 受 報 。 」 ( 林 後 5:10 ) 請 特 別 留 意 「 各 人 按 著 本 身 所 行 的 」 這 句 話 。 它 是 說 : 沒 有 犯 罪 的 人 , 例 如 夭 折 的 嬰 兒 , 智 商 低 至 不 曉 得 辨 別 善 惡 的 人 , 死 後 都 是 不 需 要 下 地 獄 的 , 因 為 他 本 身 沒 有 犯 過 罪 。 只 有 天 主 教 才 相 信 嬰 兒 要 為 「 原 罪 」 ( 從 亞 當 遺 傳 下 來 的 罪 ) 而 下 地 獄 受 苦 , 所 以 他 們 要 為 嬰 兒 洗 禮 , 以 為 這 樣 就 可 以 拯 救 他 們 。 基 督 教 是 不 相 信 聖 禮 可 以 救 人 的 。 亞 當 犯 了 罪 , 怎 麼 會 由 我 們 來 承 擔 呢 ? 所 以 聖 經 又 說 : 「 當 那 些 日 子 , 人 不 再 說 , 父 親 喫 了 酸 葡 萄 , 兒 子 的 牙 酸 倒 了 。 但 各 人 必 因 自 己 的 罪 死 亡 , 凡 喫 酸 葡 萄 的 , 自 己 的 牙 必 酸 倒 。 」 ( 耶 31:29-30 ) 其 實 , 基 督 教 的 福 音 是 說 , 每 一 個 人 長 大 , 都 必 定 會 犯 罪 , 因 為 遺 傳 了 始 祖 犯 罪 的 性 情 , 不 是 遺 傳 了 始 祖 的 原 罪 。 既 然 世 上 每 一 個 人 都 會 情 不 自 禁 地 犯 罪 , 神 就 開 了 一 個 特 殊 的 恩 , 差 派 他 的 獨 生 兒 子 來 到 世 間 , 為 所 有 犯 了 罪 的 人 死 , 還 清 了 他 們 的 罪 債 , 叫 凡 信 靠 他 的 人 , 不 致 受 死 , 也 不 至 落 地 獄 。 倘 若 有 人 認 為 自 己 根 本 上 沒 有 犯 過 罪 , 他 是 可 以 不 用 信 靠 耶 穌 基 督 , 神 是 不 會 叫 他 落 地 獄 的 。 但 是 , 如 果 神 審 判 他 , 發 現 他 真 的 犯 了 罪 , 那 麼 我 們 就 真 的 可 以 說 , 那 怕 他 是 甚 麼 人 , 他 聽 過 基 督 教 的 福 音 而 不 肯 相 信 接 受 , 也 要 下 地 獄 。


二 。 真 正 信 基 督 教 的 人 , 那 怕 他 做 過 滔 天 大 惡 , 也 照 樣 上 天 堂 , 因 為 罪 由 耶 穌 頂 了 。 是 真 的 嗎 ?

答 : 本 來 , 信 耶 穌 的 人 , 就 是 做 過 滔 天 大 惡 , 主 耶 穌 還 是 愛 他 , 願 意 承 擔 他 的 罪 , 在 十 字 架 上 為 他 死 , 這 是 沒 有 甚 麼 值 得 懷 疑 的 。 可 是 閣 下 這 樣 問 , 想 必 定 以 為 其 中 有 虛 假 的 理 據 , 請 問 這 些 理 據 是 甚 麼 ? 我 想 , 閣 下 必 定 提 不 出 甚 麼 理 據 來 。 如 果 由 筆 者 來 推 想 , 閣 下 必 定 以 為 , 聽 基 督 教 教 義 而 不 信 , 就 下 地 獄 ; 聽 了 而 相 信 , 不 論 做 過 滔 天 大 惡 , 也 可 以 上 天 堂 , 那 裡 會 有 這 麼 簡 單 的 事 ? 閣 下 認 為 不 可 能 會 有 這 麼 簡 單 的 事 , 是 因 為 你 已 習 慣 了 人 間 的 買 賣 方 式 , 或 公 平 交 易 的 原 則 。 在 公 平 交 易 的 原 則 下 , 雙 方 都 必 須 付 出 大 致 上 相 同 的 代 價 , 才 算 合 理 。 人 與 人 之 間 出 現 許 多 爭 論 , 差 不 多 全 部 都 是 以 這 個 原 則 來 評 論 誰 合 理 , 誰 不 合 理 。 閣 下 忘 記 了 聖 經 所 說 的 神 , 不 是 人 ; 神 是 我 們 的 天 父 , 不 是 我 們 的 顧 客 ; 神 是 至 善 至 聖 , 至 慈 愛 的 , 不 會 像 人 一 樣 事 事 斤 斤 計 較 。 因 此 , 他 願 意 愛 我 們 這 些 做 過 滔 天 大 惡 的 罪 人 , 只 要 我 們 肯 悔 改 , 相 信 他 愛 我 們 , 為 我 們 的 罪 在 十 字 架 上 受 死 , 他 是 樂 意 不 計 較 我 們 的 罪 , 叫 我 們 得 以 進 入 他 的 家 , 就 你 所 說 的 天 堂 。 這 有 何 不 可 ? 好 比 , 有 一 天 你 跑 到 孤 兒 院 去 , 領 養 一 個 孤 兒 , 作 為 你 的 兒 子 , 將 你 的 一 切 都 給 了 他 , 因 為 你 愛 他 , 不 計 較 他 的 背 境 可 能 是 一 個 大 賊 的 兒 子 , 這 有 何 不 可 ? 你 不 是 「 買 」 一 個 孤 兒 , 而 是 出 於 「 愛 」 , 出 於 「 恩 」 , 來 收 養 這 個 孤 兒 , 有 誰 可 以 質 疑 你 的 愛 心 是 虛 假 的 呢 ?

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約16:33)Born 3.02kg/1m 4.52kg/2m 6.06kg/3m10d 7.19kg/4m25d 8.38kg/6m 8.79kg/7m 9kg/8m 9.6kg/10m3w 10.2kg/12m 10.2kg/13m 10.8kg/16m 11.2kg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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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04-11-9 18:21 |只看該作者

Re: 有意義的犧牲!!

1314, chan803, tinyee,

「教會之外無救恩」這說法, 在天主教教會內已經被否定, 但是其他基督教教會的立場我便不大清楚。

因為聖經上說:天主願意所有人都得救, 衪不會白白要人下地獄。
「因為衪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弟戍得前書2:4)

因為聖經上說:所有人都是天主的創造, 你即使未信衪, 其實在造你的時候, 衪己經將法律 = 天主的法律 寫在你的心中, 便是人的“良心”。
「凡在法律之外犯了罪的人,也必要在法律之外喪亡; 凡在法律之內犯了罪的人,也必要按照法律受審判,因為在天主前,並不是聽法律的算為義人,而是實行法律的纔稱為義人。幾時,沒有法律的外邦人,順著本性去行法律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法律,但自己對自己就是法律。 如此證明法律的精華已刻在他們的心上,他們的良心也為此作證,因為他們的思想有時在控告,有時在辯護;這事必要彰顯在天主審判人隱祕行為的那天;依照我的福音,這審判是要藉耶穌基督而執行的。」(羅馬書2:14-15)

所以, 人的行為都已是反映著"行上主的法律", 還是"不守上主的法律"。 那麼, 既然不洗禮都可以得救, 又何必入教呢? 因為, 我們不只是想死後得永生(得救), 還要在現世活得更有意義。(這個很難三言兩語解釋)
「多元社區,和諧並存;你我出手,聾健共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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