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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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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6-15 00:1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asonsYK 於 19-6-15 00:17 編輯

明報:94台籍電騙犯 西班牙遣中國https://news.mingpao.com/pns/%E4%B8%AD%E5%9C%8B/article/20190608/s00013/1559933253025/94%E5%8F%B0%E7%B1%8D%E9%9B%BB%E9%A8%99%E7%8A%AF-%E8%A5%BF%E7%8F%AD%E7%89%99%E9%81%A3%E4%B8%AD%E5%9C%8B

「...中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引渡條約」,昨晨將94名涉嫌冒充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電訊網絡詐騙的台灣籍疑犯,從西班牙被引渡返中國大陸。

公安部網站稱這是中西警方聯手打擊電訊詐騙歷時3年的「長城行動」最大戰果,亦是內地首次從歐洲大規模押解電訊詐騙嫌疑人。這個在2016年12月13日採取、由中西警方聯合執行的「長城行動」,共搗毀位於馬德里、巴塞隆納等地詐騙窩點13個,抓獲237名疑犯,現場查獲一大批涉案證據,涉案金額達1.2億元人民幣。

去年1月,中方依據「中國和西班牙王國引渡條約」,向西班牙外交部遞交疑犯引渡請求書。經2年多庭審,西法院二審裁決將全部疑犯引渡給中方。截至目前,已向中國大陸引渡225名疑犯,其中台灣人218名。警方表示偵查起訴這批疑犯,逾200名台灣人也將在大陸受審。

中央社引述台灣外交部指出,對於西班牙執意做出引渡中國的決定,表達強烈遺憾。另外,在台灣酒駕撞死人被判刑4年,後逃回蘇格蘭的英籍人士林克穎,英國蘇格蘭高等法院6日宣判不予引渡回台服刑。台灣2013年向英提出引渡請求,法院審理歷時約6年;對於6日的判決,台外交部稱將研議上訴的可能性,爭取引渡林克穎回台服刑。

***

香港與中國沒有引渡機制,日後,會否詐騙陣地移到香港?

《逃犯條例》如果無限擱置,中國公安無法執法。當然,香港警察發現中澳台有關連犯罪情況,即使是買賣軍火毒品,也無法相互引渡。在中澳港台,逃犯可以這里犯罪,走那里,多開心,多自由。警察及公安也可以因此將案子擱置了,工作量少了許多,可以嘆多杯茶。香港法庭也不用像西班牙法庭一樣為了個引渡案子兩年審查,法官及律師輕鬆多了。犯人不用被拉,又可以繼續設法掙錢,詐騙的繼續詐騙,賣軍火毒品的繼續賣,做偷運人蛇的,也可以繼續做下去。

不過,各方步步進逼下,政府將一年罪刑才引渡的時間點改成三年,改成五年又不被接受,現今改成七年。七年的話,又放走了一大批逃犯。不過,現在看似不用愁,七年也不用了,條例都未必能夠改。

條例不用修訂,市民不用恐慌,逃犯也不用擔心被引渡,皆大歡喜,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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