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ey媽媽 發表於 19-7-1 22:05 
我係petitioner所以一定要做sponsor, 另外有co sponsor, 領事話擔保方面無問題。只係我長期唔喺美國。但我 ...
只係我長期唔喺美國>>>咁咪就係囉,你冇長居美國証明,你申請老公過去係唔會批架,如果真係想嚟,要考慮真係長住,否則你入境一次都留難你一次都夠煩啦。之前都有會員分享過,每次入境都俾人的入房幾粒鐘,亦都真係見過有人被取消綠咭,佢唔敢出境,俾錢律師搞,所有嘢失晒預算。
花旗太太生活在花旗國,留意時差,你問我未必即時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