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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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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週年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1#
發表於 19-10-21 15:00 |只看該作者

梁振英先生:

  讀到你寫給中大校長段崇智的公開信,我非常驚奇,貴為國家領導人,你怎麼不用心在國家的大政方針,咁得閒過問這麼具體的問題?這種文章不是應該由低層次的政府文宣或藍營刀筆操刀的嗎?是政府人才枯竭,還是你太喜歡賣弄你的文才?
  更令我驚奇的是,貴為國家領導人,你的思想水平和文字水平竟如此低劣。你要寫文章,至少應該有起碼的思維邏輯和語言邏輯,否則與其弄巧,不如藏拙。
  對於中大同學對警察的指控,段校長只是要求「對於已經發生的事件,在查明細節後,警方必須有清晰的交待和恰當的處理」,這有錯嗎?段校長並沒有斷言警察有錯,他只是要求「查明細節」,莫非有中大同學指控在先,政府不應該「查明細節」?段校長也沒有要求查明細節後,應該嚴辦警察,他只是要求要有「清晰的交代和恰當的處理」。何謂「清晰的交代」,就是不管錯在警察或錯在同學,一一都憑實際證據作出交代(林鄭月娥不是喜歡把「公開﹑公平﹑公正」掛在嘴邊嗎),有了「清晰的交代」,然後才輪到「恰當的處理」。什麼叫恰當的處理?就是依現行法治準則去處理,不偏私不枉法,莫非「恰當處理」有錯,不恰當的處理才合你的意?
  校長對政府的要求非常克制,也相當嚴謹,體現出基本的理性精神,和在官民兩造之間不偏不倚的態度。
  更令我大開眼界的是,你意然對段校長提出這樣的要求:「未知你和大學管理層有沒有在『了解被捕後遇到的種種情況』的同時,順便了解一下這些同學在被捕前的行為:他們有沒有掟磚?有沒有放火?有沒有掟汽油彈?有沒有破壞地鐵站?有沒有襲擊警察?有沒有毀壞大中小型企業的商店財物?有沒有煽惑他人?如果你不知道,你有沒有責任同樣了解一下?如果你知道,你會報警嗎?」
  一連串的反問,你都夠哂理直氣壯,但貴為國家領導人,莫非你不知道,對任何犯罪行為的查證,都不是大學當局的義務,更不是他們的責任,大學當局既沒有相應的權限,也沒有職業的經驗。同學被捕都在校外,那根本在段校長的權力範圍之外,即使在校內,有嚴重違法事件,校長也只能報警處理,不能越俎代庖。同學為何被捕,查證的責任在警方,問題是,警方查案也不可違法,不可以插贜﹑逼供﹑凌辱﹑私刑?這些傳統的法紀,貴為國家領導人,不應該不懂吧?段校長只是指出,有人指控警察違法,政府應該在「查明細節」之後,作出「清晰的交代和恰當的處理」,這不是任何一個政府執政的基本倫理嗎?如此要求,很過份嗎?

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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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9-10-21 15:00 |只看該作者
給你做校長,你怎麼「順便了解同學在被捕前的行為」?你不在現場,如何掌握真實情況?同學說沒有違法,莫非你可以無中生有指控某位同學說假話?如此「順便」,真是方便,但方便不是法治,方便只是方便你指控同學而已。不管警方日後如何處理,今日你要求段校長逼問同學有沒有掟磚放火﹑襲擊警察,那都是強人所難,也有違法治精神,你連這點起碼的常識都沒有,豈不是枉為國家領導人?
  近日樹仁大學副校監胡懷中在給全校師生的信中,強調「根據香港實行的普通法奉行無罪推定的原則,即在法庭裁定前均假定無罪,學校亦會尊重法治精神,按此原則處理相關學則事宜。」那你要不要再寫一封公開信給胡懷中?
  段校長要求政府針對20宗個案,在「現有機制以外」作出嚴正跟進,「讓法治精神得以彰顯,讓信心得以重建。」為什麼要在現有機制以外去跟進?就是「現有機制」已經失靈,所謂警察投訴科根本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所謂監警會也被親政府勢力把持,公眾對政府已失去信任,只有在現行機制之外尋求更有公信力的偵查,才能得到公眾的信任,那種偵查才有意義。這是段校長為顧及政府的臉面,不直接提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要求,人家已經很節制了,你還嫌他說話不直接,那直接一點說,就是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那樣你聽起來會更順耳嗎?
  梁振英先生,寫這樣的信很不智,這只是自暴其短,為你的地位著想,這種事以後還是少做為妙,因為做得越多,你的公信力也會越少,那對於國家領導人來說,實在不是一件好事。至少,看了你的文章,我終於明白,為什麼在你的任期內,香港會搞成那種局面。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學校的事還是讓學校去做,林鄭政府的事也讓林鄭去做,你有時間,不如多想一想「港獨」的大難題。「港獨」本是偽命題,只是幾個年輕人一時衝動的奇想,你把它使勁「煲大」,「煲」到今天,已在年輕人中潛移默化,年輕人譽你為「港獨之父」,你對香港的貢獻真應該載入史冊了。今日滿街香港人分離傾向強烈,中共如何收拾香港人心,正愁腸百結,你還是放過段校長,好好為黨國做一些實事吧!
  不管如何,有一點要提醒你,你要在普通人的認識水平上和普通人說道理,低於普通人的水平,沒辦法和我們說道理。
  以上淺見,望你反省,也不吝指正。

一個普通香港市民  顏純鈎
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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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9-10-21 15:02 |只看該作者
字字鏗鏘。
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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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9-10-21 17:36 |只看該作者
顏純鈎| 立場新聞


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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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9-10-21 17:44 |只看該作者
asd06 發表於 19-10-21 17:36
顏純鈎| 立場新聞


I read it from his FB page.

https://www.facebook.com/nganshunkau/
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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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9-10-21 17:46 |只看該作者
Zenia 發表於 19-10-21 17:44
I read it from his FB page.

https://www.facebook.com/nganshunkau/
https://thestandnews.com/author/%E9%A1%8F%E7%B4%94%E9%88%8E/


子爵府

積分: 10621


7#
發表於 19-10-21 17:56 |只看該作者
果真是淺見!

校長既非在現場,大學也不是查案的地方,為何要出這不合身份,又無菱兩可的聲明,豈非如同廢話!
實事求是,校長閣下 應促請相關學生,親自去投訴、而不是躲在你身後,妄語胡言!而且段校聲明,漏了最重要一段,應該補上:若有學生證實違法或刑毀校園,校方定當依循機制追究,處以紀律處分,或開除學籍,以秉持我校「博文若禮」的校訓。

一校友上

點評

abcabc181818    發表於 19-10-24 15:07
cathngai    發表於 19-10-24 08:24
annann246    發表於 19-10-23 20:02
tobytoby    發表於 19-10-23 11:29
Kamwu    發表於 19-10-22 22:52
大妹妹    發表於 19-10-22 11:35
nicksonma    發表於 19-10-22 10:24
俏黃容    發表於 19-10-21 22:06
Rita@ng    發表於 19-10-21 21:59
Matric95    發表於 19-10-21 20:56
ccysj01    發表於 19-10-21 20:30
yuenwaimami    發表於 19-10-21 19:15


大宅

積分: 4471


8#
發表於 19-10-21 17:58 |只看該作者
尊重法治,就叫班暴徒學生自首同報警。

點評

cathngai    發表於 19-10-24 08:24
ccysj01    發表於 19-10-21 20:31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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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面勳章 環保接龍勳章


9#
發表於 19-10-21 18:04 |只看該作者



男爵府

積分: 5587


10#
發表於 19-10-21 19:21 |只看該作者
犯法就要承擔!
不論是否學生!

如果由一開始學生在攪事時,校方巳嚴懲學生,教育他們暴力與破壞解決不到問題,現在就不會成為一個為解決而破壞的城市。

支持警察
嚴正執法!

點評

cathngai    發表於 19-10-24 08:25
annann246    發表於 19-10-23 20:03
tobytoby    發表於 19-10-23 11:29
大妹妹    發表於 19-10-22 11:36
Matric95    發表於 19-10-21 20:56


子爵府

積分: 12997


11#
發表於 19-10-21 20:02 |只看該作者
Zenia 發表於 19-10-21 15:00
給你做校長,你怎麼「順便了解同學在被捕前的行為」?你不在現場,如何掌握真實情況?同學說沒有違法,莫非 ...

佢講嘅嘢,不能認同


大宅

積分: 1550


12#
發表於 19-10-21 20:06 |只看該作者
Zenia 發表於 19-10-21 15:00
給你做校長,你怎麼「順便了解同學在被捕前的行為」?你不在現場,如何掌握真實情況?同學說沒有違法,莫非 ...

垃圾


大宅

積分: 1550


13#
發表於 19-10-21 20:07 |只看該作者
Zenia 發表於 19-10-21 15:02
字字鏗鏘。

歪理連篇!

點評

cathngai    發表於 19-10-24 08:25
hktraffic    發表於 19-10-23 06:01


大宅

積分: 4658

BK Milk勳章


14#
發表於 19-10-21 20:11 |只看該作者
ASJ2008 發表於 19-10-21 17:56
果真是淺見!

校長既非在現場,大學也不是查案的地方,為何要出這不合身份,又無菱兩可的聲明,豈非如同廢 ...

講得好啱
又或者校長可以陪同學生去報案、投訴,而唔係閉門傾幾句,就未審先判囉!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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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9-10-21 20:53 |只看該作者
ASJ2008 發表於 19-10-21 17:56
果真是淺見!

校長既非在現場,大學也不是查案的地方,為何要出這不合身份,又無菱兩可的聲明,豈非如同廢 ...

*博文約禮 更正

校長既非在現場,大學也不是查案的地方,為何要出這不合身份,又無菱兩可的聲明,豈非如同廢話!
實事求是,校長閣下 應促請相關學生,親自去投訴、而不是躲在你身後,妄語胡言!而且段校聲明,漏了最重要一段,應該補上:若有學生證實違法或刑毀校園,校方定當依循機制追究,處以紀律處分,或開除學籍,以秉持我校「博文約禮」的校訓。

一校友上

點評

Matric95    發表於 19-10-21 20:57


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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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9-10-21 20:5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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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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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9-10-21 21:2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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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式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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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19-10-21 21:33 |只看該作者
Zenia 發表於 19-10-21 15:00
梁振英先生:  讀到你寫給中大校長段崇智的公開信,我非常驚奇,貴為國家領導人,你怎麼不用心在國家的大 ...

你邊位? 咁乜鍾意問人哋問題 人哋做乜都有佢哋嘅理由 使唔使所有香港人做乜都問過你? 你以為你好乜醒呀 可能係豬頭阿炳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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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19-10-21 21:36 |只看該作者
ASJ2008 發表於 19-10-21 17:56
果真是淺見!

校長既非在現場,大學也不是查案的地方,為何要出這不合身份,又無菱兩可的聲明,豈非如同廢 ...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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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9-10-21 21:5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1) 梁生幾時做左國家領導人?邊一國?佢係前特首,香港特别行政區唔係香港國好唔好?

2) 既已卸任,佢既言論就如任何市民一樣,只帶自身立場不帶權力,任何人都可在fb發表自己意見,何以見得佢既言論會造成校長壓力?

3)筆者一方面聲稱校長公開信是力求保持中立,另一方面又自行解讀成支持獨立調查,豈不一樣是騎劫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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