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先生:
讀到你寫給中大校長段崇智的公開信,我非常驚奇,貴為國家領導人,你怎麼不用心在國家的大政方針,咁得閒過問這麼具體的問題?這種文章不是應該由低層次的政府文宣或藍營刀筆操刀的嗎?是政府人才枯竭,還是你太喜歡賣弄你的文才?
更令我驚奇的是,貴為國家領導人,你的思想水平和文字水平竟如此低劣。你要寫文章,至少應該有起碼的思維邏輯和語言邏輯,否則與其弄巧,不如藏拙。
對於中大同學對警察的指控,段校長只是要求「對於已經發生的事件,在查明細節後,警方必須有清晰的交待和恰當的處理」,這有錯嗎?段校長並沒有斷言警察有錯,他只是要求「查明細節」,莫非有中大同學指控在先,政府不應該「查明細節」?段校長也沒有要求查明細節後,應該嚴辦警察,他只是要求要有「清晰的交代和恰當的處理」。何謂「清晰的交代」,就是不管錯在警察或錯在同學,一一都憑實際證據作出交代(林鄭月娥不是喜歡把「公開﹑公平﹑公正」掛在嘴邊嗎),有了「清晰的交代」,然後才輪到「恰當的處理」。什麼叫恰當的處理?就是依現行法治準則去處理,不偏私不枉法,莫非「恰當處理」有錯,不恰當的處理才合你的意?
校長對政府的要求非常克制,也相當嚴謹,體現出基本的理性精神,和在官民兩造之間不偏不倚的態度。
更令我大開眼界的是,你意然對段校長提出這樣的要求:「未知你和大學管理層有沒有在『了解被捕後遇到的種種情況』的同時,順便了解一下這些同學在被捕前的行為:他們有沒有掟磚?有沒有放火?有沒有掟汽油彈?有沒有破壞地鐵站?有沒有襲擊警察?有沒有毀壞大中小型企業的商店財物?有沒有煽惑他人?如果你不知道,你有沒有責任同樣了解一下?如果你知道,你會報警嗎?」
一連串的反問,你都夠哂理直氣壯,但貴為國家領導人,莫非你不知道,對任何犯罪行為的查證,都不是大學當局的義務,更不是他們的責任,大學當局既沒有相應的權限,也沒有職業的經驗。同學被捕都在校外,那根本在段校長的權力範圍之外,即使在校內,有嚴重違法事件,校長也只能報警處理,不能越俎代庖。同學為何被捕,查證的責任在警方,問題是,警方查案也不可違法,不可以插贜﹑逼供﹑凌辱﹑私刑?這些傳統的法紀,貴為國家領導人,不應該不懂吧?段校長只是指出,有人指控警察違法,政府應該在「查明細節」之後,作出「清晰的交代和恰當的處理」,這不是任何一個政府執政的基本倫理嗎?如此要求,很過份嗎?
Zenia 發表於 19-10-21 17:44
I read it from his FB page.
https://www.facebook.com/nganshunk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