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siusiumuimui 於 21-9-26 22:20 編輯
Astra00 發表於 21-9-26 21:58
試過買野遇見前面個客,買一百多元野,拿幾袋硬幣出來,由豪子至5元銀不等,成包百多個要數。好啦,店員找 ...
根據香港法例454章《硬幣條例》第2(1)條,現行經授權發行的流通硬幣及屬可用作支付下列款額用途的法定貨幣:
- 以面額不少於1元的硬幣(即1元、2元、5元及/或10元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100元 ; 及
- 以面額少於1元的硬幣(即1毫、2毫及/或5毫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可超逾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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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和樓主嘅case不同,呢個case個人係唔想跟法例同規則,樓主個case只係唔識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