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一個證據是攝像頭記錄的內容,艙內安裝了一個攝像頭,對著按鈕,艙外樹上也有一個攝像頭。然而攝像頭並沒有連續記錄整個過程,有動靜了才會拍攝。艙內的攝像機被啟動了2次,在按下按鈕大約2分半鐘後,女子出現了2次強烈的痙攣。由於拍攝角度的關係,不清楚具體發生了什麼。但能說明一點,死亡時也不是預期那樣平靜而安寧。現在來看,這個案子疑點重重,多方看法也完全不同。警方是反對的,早在死亡自助艙上市前,當地警方就已經發出警告,大概意思是只要使用,就會被面臨刑事指控,但該公司並沒有在意。公司覺得自己問心無愧,不怕查。在瑞士本身協助死亡是合法的,而且該公司也沒有出於“自私”的目的去做這個事情,公司壓根沒有收費。關鍵是這個事件的主角是一個有強烈安樂死意願,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全程都是她自己進去,自己關門,自己動手,旁人沒有插手,符合當地的規定。那些支持死亡自助艙的人,覺得這個設計很好,因為它便宜,只要付氮氣費用就行,也就人民幣一百多塊錢,且流程比其他的安樂死專案要快。但是,科學家對於用氮氣來執行安樂死的做法,是存在爭議的。這個之前我也科普過,使用氮氣真的能讓人平靜死去嗎?真的不會帶來其他痛苦嗎?關於這些問題,科學家們的回答是不一致的。因此本身這個設計就存在爭議,再加上,死亡自助艙從未使用過,也不清楚裡面存不存在BUG,貿然就推向市場,顯然會掀起軒然大波。目前,公司負責人威利特還在關押中,其他人已經釋放了。案件也還在調查中,至於是故意謀殺,是死亡自助艙故障,還是符合法律規定?只能等調查和屍檢的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