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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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4586


1#
發表於 25-5-1 15:2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ovelyKwan 於 25-5-1 17:02 編輯

有冇僱主試過工人完第五個約,諗住俾咗長期服務金佢先,就計清數,完約!要通知入境處,要通知勞工處,然後買機票,計好假期等佢返菲律賓!


想問下如果第五個約完左,可以比左長期服務金之後不轉僱主名,同一個地址,再由頭計過嗎?


再開始同同一個工人再簽新約!是否要有時間過冷河要幾耐?

操作係點做呢?

因新約可以俾少一半假期(14日)!還是一定要換新工人?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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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5-5-2 09:12 |只看該作者
LovelyKwan 發表於 25-5-1 15:26
有冇僱主試過工人完第五個約,諗住俾咗長期服務金佢先,就計清數,完約!要通知入境處,要通知勞工處,然後 ...

應該都得!要過冷河,你可直接問勞工處。還有你的工人姐姐會否同意你的方案?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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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5-5-3 23:00 |只看該作者
LovelyKwan 發表於 25-5-1 15:26
有冇僱主試過工人完第五個約,諗住俾咗長期服務金佢先,就計清數,完約!要通知入境處,要通知勞工處,然後 ...

佢有無咁蠢,假期少左都肯由頭簽新約?定係佢唔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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