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樓主:
不買帶租約的房子主要是因為
無法立即入住自住、看房不便、租約細節與潛在糾紛風險,例如遇到惡房客或複雜的「不定期租約」會讓新買家難以處理,可能導致資金卡住或衍生法律問題;雖然有「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但若租約有瑕疵或長度問題,新屋主仍可能要面對提前解約的困境與成本。
買有租約的房子主要考量點
無法立即入住 (最主要原因):受民法「買賣不破租賃」保障,新買家必須承接原租約,若想自住,需等到租約到期。
看房不便:需配合租客時間看房,不如空屋彈性,難以準確評估房屋現況。
租約風險:
不定期租約:若租約非定期或超過五年未公證,新屋主可依法要求收回,但執行可能不順利。
租客問題:可能遇到不配合的租客,或租客本身有欠租、違法使用等問題。
押金問題:需確認押金已由舊屋主轉交新屋主。
按揭限制:銀行可能認為投資性質風險較高,影響貸款條件。
稅務與法律問題:需確認租客報稅合規,低報價格交易可能觸犯法律,未來賣出時稅務也更複雜。
潛在糾紛:遇到惡租客或假租約,可能比凶宅更麻煩,處理成本高。
結論
買有租約的房子適合以「包租公/婆」方式投資,想自住者應謹慎,優先選擇空屋;若決定購買,務必確認租約細節,例如租期長短、是否有公證、租金是否已收清,並與賣家和租客詳細溝通,避免買到“燙手山芋”
大力理財篇 之 子女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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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基金真係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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