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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被啃老兒拿光還施暴 律師教父母如何用法律自保
透過法律處理啃老事件,對親子都有好處,愈早處理,孩子愈有機會自立獨立;拖久了,啃老兒不但拖垮老年生活,也破壞家庭關係。他建議父母熟知以下四個法律:
保護令:保護令除了用外控機制防止啃老兒施暴,對精神疾病的孩子也能裁定必須就醫,或接受心理治療。許多父母擔心一旦聲請保護令,孩子會留案底,蘇家宏釐清,民事保護令的作用在預防老人再度遭受暴力,兒女若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內,沒違反保護令,就不會有前科,除非兒女再度施暴,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官判決後,才會有案底。父母可先詢問,社工會告知相關程序,甚至可以啟動一些社會資源。
歸扣:因結婚、分居、營業三種用途,父母(被繼承人)預先贈與財產給子女(繼承人),當父母過世後,分配遺產時,這筆贈與金額應該計算為遺產。亦即,若孩子要求父母拿出一百萬元助其創業,等於是先支領遺產。
喪失繼承權:對父母有重大虐待或侮辱事實者,經父母表示其不得繼承,施暴子女就會喪失繼承權。
由家分離:父母可以提出理由,向法院提起訴訟,令成年兒女搬離住所。
長者宜盡早透過律師辦理「老人三寶」
為防止晚年陷入經濟困境或家庭爭產悲劇,蘇俊文建議長者在頭腦清醒、具備完整決策能力時,盡早透過律師辦理俗稱「老人三寶」的法律文件,持久授權書(EPA)是其中一寶,根據第501章《持久授權書條例》,長者可委託信任的人代管銀行存款、物業等財務安排。其優勢在於,若長者日後不幸失智或失去自理能力,授權依然有效。
其二寶是俗稱「平安紙」的遺囑,蘇俊文強調立遺囑可確保長者在生時完全掌控財務,且可按子女表現隨時修改 (以最後一份為準),有效防止過早分產後遭棄養。
最後一寶是預先訂立醫療指示,即在突發患病或失智時的醫療決策,避免家人日後因醫療意向分歧而反目。
想不開、就別想. 得不到、就不要. 失去了、繼續笑. 擁有了、要珍惜。
快乐不是拥有的多,而是计较的少。
生悶氣,發脾氣,煩躁,焦慮,失眠. 是指因生气(生闷气、怒气、着急上火生成的火气、思虑生成的郁气)。
理性討論交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