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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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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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05-4-17 21:41 |只看該作者

「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於20/4諮詢完畢(請為下一代著想)

快d作出反對免丫曲下代道德觀念!!!

一如「賭波合法化」通過立法的手法一樣,先是片面諮詢、局部民意、低調進行,但卻由贊成的人推波助瀾提供一面倒的資料,跟著由一群只為爭取選票,不想得罪任何人的議員大多數票數通過,跟著便既成定局,無法回頭。
「性傾向歧視條例」實際上是「製造同性戀者成為特權階級」,政府公共事務論壇諮詢不知不覺中,在4月20日便完結。接著4-7月,則用電話抽樣訪問2000巿民作問卷調查,問卷內容只由政府委任3位人士(其中2位曾表示贊成立法)擬訂,而7月底便會公佈結果,若少於一半人反對,政府很大可能進行立法程序,推出諮詢文件及草擬法案,提交立法會立法通過。
以西結書3:17-21說,若我們見到惡人犯罪或義人犯罪,你不出聲儆告,提醒,挽回,當審判之時他們滅亡,我們亦會有罪。
同性戀者在成功爭取到非刑事化之後,繼續促政府進行第二波「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其實這立法是「製造同性戀者成為特權階級」之立法,他們不獨自己要這樣行,不准人批評他們的行為,且要人認同他們所行是對,是要受特殊保護與保障的﹕
該用戶已被刪除

2#
發表於 05-4-18 11:48 |只看該作者

Re: 「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於20/4諮詢完畢(請為下一代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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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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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05-4-18 12:07 |只看該作者

Re: 「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於20/4諮詢完畢(請為下一代著想)


[size=large]我已經修改了參考信﹐今午便會傳真過去! 大家積極點呀!
「多元社區,和諧並存;你我出手,聾健共融 」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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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05-4-18 12:23 |只看該作者

Re: 「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於20/4諮詢完畢(請為下一代著想)

為我們的小孩子出一分力吧!我們已去信,我曾收到電話,告訴我來信已收到,並已轉交有關部門。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Thanks God for my lovely family.


大宅

積分: 1058


5#
發表於 05-4-18 12:52 |只看該作者

Re: 「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於20/4諮詢完畢(請為下一代著想)




不一定要寫很長的,幾短(但要有理據)也好,政府都會計數!

但千萬不要照抄別人的,因會當作同一封信計算!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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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05-4-18 13:13 |只看該作者

Re: 「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於20/4諮詢完畢(請為下一代著想)

Yesterday 返主日時亦談及這話提, 覺得 '他們' 很野蠻; 聽說現在家計會的 logo 亦有部份修改, 不再是父母和兩小孩, 已把男女的身份刪去.


王國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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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王國長老


7#
發表於 05-4-18 15:39 |只看該作者

Re: 「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於20/4諮詢完畢(請為下一代著想)

我已去信。
我也覺得 '他們' 很野蠻。正如我不吃肉,我沒迫"他們"跟我不吃,反而是"他們"強要我吞下一隻雞腿一樣!!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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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05-4-18 18:14 |只看該作者

Re: 「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於20/4諮詢完畢(請為下一代著想)

Yeah! please send your letter / fax to HK Gov't


男爵府

積分: 6831


9#
發表於 05-4-18 22:05 |只看該作者

Re: 「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於20/4諮詢完畢(請為下一代著想)

I have faxed the letter already and donated $100 as support this action!!!


子爵府

積分: 10867


10#
發表於 05-4-19 11:25 |只看該作者

Re: 「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於20/4諮詢完畢(請為下一代著想)

看見你話捐錢, 初初都不知是什麼一回事添!
marthana 寫道:
I have faxed the letter already and donated $100 as support this action!!!


[size=x-small]主內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

一如「賭波合法化」通過立法的手法一樣,先是片面諮詢、局部民意、低調進行,但卻由贊成的人推波助瀾提供一面倒的資料,跟著由一群只為爭取選票,不想得罪任何人的議員大多數票數通過,跟著便既成定局,無法回頭。

「性傾向歧視條例」實際上是「製造同性戀者成為特權階級」,政府公共事務論壇諮詢不知不覺中,在四月二十日便完結。接著四至七月,則用電話抽樣訪問二千巿民作問卷調查,問卷內容只由政府委任三位人士(其中兩位曾表示贊成立法)擬訂,而七月底便會公佈結果,若少於一半人反對,政府很大可能進行立法程序,推出諮詢文件及草擬法案,提交立法會立法通過。

以西結書三:17-21說,若我們見到惡人犯罪或義人犯罪,你不出聲儆告,提醒,挽回,當審判之時他們滅亡,我們亦會有罪。

同性戀者在成功爭取到非刑事化之後,繼續促政府進行第二波「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其實這立法是「製造同性戀者成為特權階級」之立法,他們不獨自己要這樣行,不准人批評他們的行為,且要人認同他們所行是對,是要受特殊保護與保障的﹕

1. 任何人(包括教會、福音機構)不聘任同性戀者均會惹官司。
2. 任何人(包括牧師、傳道)表達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都可能被視為歧視同性戀而被檢控。
3. 任何人傳講同性戀是罪均可能被控告甚至入獄。
4. 任何人不租、不續租地方予同性戀者會被檢控。
5. 任何人辭退同性戀者會被檢控。
6. 任何人表達同性戀是歪風,是不道德的亦會被控。
7. 同性戀者可公開宣揚他們的「教義」,他們的性觀。
8. 有關家庭、婚姻等之定義,教科書將要修改。
9. 下一代之道德觀將每況愈下。
10. 愛滋病必增
11. 出生率必下降
12. 同性戀者變為特權階級

上述警告絕不是「天方夜譚」,乃是屢次在美、加、歐洲發生的事實。

我們若現時不表態,屆時必後悔莫及(如瑞典、加拿大無數有道德感巿民,信徒一樣)。我們可以怎樣表態?

1. 我們將會與眾教會聯合刊報,表明立場(在報章登出名字,每位100元)。(請用信封,寫正楷姓名,內附100元)這些錢及姓名將會交到明光社,一起在四月廿九日刊報登出。
2. 寫信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請參附件,選擇其中一些內容寫信。然後一式三信,分別寄到下列地址。(參附註)〕
我盼望弟兄姊妹雙管齊下,使社會人士能聽聽我們的良知!

主的家奴
蘇穎智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多元社區,和諧並存;你我出手,聾健共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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