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心痛,雖然唔知道死傷者有冇我識得的人。
槍手護送老翁下車時大可以射擊他的四肢,佢哋竟然可以讓他風騷地作個人表演。在最初最容易解決的時候不去解決問題,要待問題愈趨複雜的時候才尋求解決,確實低能!
槍手最初可以釋放老弱婦孺,足見他仍有良知,有計傾,點解唔可以好好去傾呢?
點解菲警要開槍射穿車轆,以致令兇徒發狂呢,除了用實彈槍外別無他法嗎?
點解當時所有傳媒,單憑走出來的司機說話,就實牙實齒講車上所有人質已死,點解唔加上“未經證實既消息”等字眼呢?
菲所謂特警營救人質的手法是否太落後呢?睇唔倒佢哋喺有計劃去救人。見到嘅只喺魯莽愚昧同貪生怕死,人哋赤手空拳尚且夠膽同兇徒搏鬥,佢哋著住避彈衣,又有盾牌掩護,仲拎住槍。我哋香港普通警員都機智勇猛過佢哋呢啲所謂特警。佢哋簡直喺窩囊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