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3年曾被邀請上一間川xxx既公司, 話送遊輪船票, 跟住受不住該公司既職員遊說, 跟住就join左個$72000 會籍去買泰國既accomdation program 啦, 簽左credit card 及比左一萬蚊deposit, 另每月供款500, 供左一年到, 因經濟問題, 我唔想要個membership 啦, 咁寫信通知間公司想terminate個contract, 而d deposit我都放棄啦, 點知無人回覆, 跟住我打電話上customer service. 個女仔話不可以terminate, 跟住我話我會單方面stop 左個autopay唔會再供啦, 佢就話公司會追番我尾數. 之後都無人搵我了.
咁最近執屋, 搵番份contract來睇, 跟住同個平水相逢既人仕傾開偈, 講開呢個case, 佢話2年後呢間公司實追我錢, 因為2年後開始要比management fee, 佢會追收番呢段時間無供既款項, 同埋interest, 唔會放過我咁喎.
現在好擔心呀, 老公唔爭氣, 我又無錢, 又要養bb, 邊度死d 錢比佢呀, 有冇人可以幫下我比比意見點做呀?
我問左消委會了, 佢地話係我單方面終止合約, 係毀約. 人地會告我, 佢地唔可以受理我呢個case, 點算呀?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