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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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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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1-3-28 23:18 |只看該作者
我姐姐今年4月開始第二個約, 佢唔打算返印尼, 我打算一次過計晒第一張約的大假及來回機票給她,
其實佢有提過想今年印尼新年放假, 但我放到的機會不大, 所以我告訴她先給她大假及機票錢,

如果到時佢堅持要放, 佢都要自己給機票錢同埋是無薪假期, 這樣安排可以嗎?
大假是否計14天, 即$118*14天 = $1652
另外, 機票錢是否需要計機場稅?

謝謝各位的幫忙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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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1-3-29 10:08 |只看該作者
有無人可以幫幫手呢?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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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1-3-29 14:35 |只看該作者
有人可以幫忙嗎? 麻煩晒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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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4#
發表於 11-3-29 16:01 |只看該作者
大假錢 - 計法OK, 但要工人同意至得喎
機票 - 你何不同佢簽封信, 保留機票, 到時佢返去你再幫佢買機票囉, 你又唔使煩點計.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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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1-3-29 16:3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ellawyc 的帖子

謝謝你回覆啊!
機票方面因為我應該放唔到大假比佢, 所以AGNET提議先給錢,
若佢遲些堅持要返去佢要自己比錢買機票, 因為佢想印尼新年返去, 機票會貴好多,
如果完約日期計比佢相對會平D! 咁樣合法嗎?

如果真係計返機票錢給她, 使唔使包埋TAX呢?


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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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6#
發表於 11-3-29 17:07 |只看該作者
咁你自己決定啦

包唔包tax, 我覺得合理計法, 係應該以"你可以買得到機票的錢"去兌比工人. 因為包機票的原意, 係可以合理途徑將二人送回原居地; 如果你計d唔計d, 佢拎住你比呢筆錢, 係咪買到一張機票呢?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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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1-3-29 17:42 |只看該作者
明白你的意思,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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