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受浸前,剛結婚, 但本身6歲至今知道至善至美的上帝, 造物主,
科學面:萬物互相效力, 正邪不兩立, 不要犯奸淫罪,偷竊罪, 不要自私,
要與人分享, 知簡識儉, 不要逃稅, 不要做壞事....
6歲起至30歲前的決志吧, 愈早信愈得神喜悅, 祂早為我開路
我受浸時30歲, 只為一樣:
基督寬恕了我不信之罪, 主耶穌的愛無人能及
20年的婚姻歲月, 必須經歷兩人的磨合, 但必須要彼此正面的
如果任一方做了逃兵, 或不思進取, 無論是否教友, 肯定出問題
見證:
1. 第二位男友(現在老公, 當時他已經29)是由主安排, (他也該同意), 夜校認識, (蒲吧肯定WRONG GUY)
2. 我表明我信耶穌, 我唔拜偶像, 他很努力去讀聖經, 但一定係你地指那些扮熱心追求 (後來結婚之後沒去教會)
3. 20多年來, 我堅持一人信主, 全家得救的信念, 因為自己既父母姊妹
拜偶像, 夫家男人和女人都迷信, 一於少理, 專心靈命成長的需要,
4. 可以肯定, 男人較易跌倒, DEVILS ARE AROUND US.
5. 如果自己都唔堅定, 任何風雨都可以把兩人吹散
6. 兒子現在與我一起聽道, 兩個未洗的男人, 我都有信心可以一起
信主,
7. 無論怎樣, 如果你沒有貪求甚麼, 以賽亞書:到祂的施恩寶座前求,
我們偉大慈愛的神, 祂必成就
見證2: 正在發生(
SAMMI'S,
CHOI SHUI FUN'S,
HUNG TIN MING'S ,
MANY M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