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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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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發表於 12-4-23 08:54 |只看該作者
BEACHLADY 發表於 12-4-21 10:24

既然

某些人某些黨堅持法治, 公平, 公正,
現在很多僭建物, 高官又有, 有錢佬又有, 草根都有,
為何他們默不作聲

因為CY未表態囉~! 表咗態先有方向同佢唱反調嘛!!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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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發表於 12-4-23 09:07 |只看該作者
leo_lee_in_hk 發表於 12-4-23 01:58
回覆 catcatmom 的帖子

根 據 新 修 訂 的 《 吸 煙 (公 眾 衞 生 )條 例 》 (第 371章 )規 定 , 由 2007 ...
有關吸煙例子, 相信catcatmom係講緊喺車箱, 升降機等一般告示, 上面只係寫住"不准吸煙"冇詳細列出法列如何如何,
leolee兄咁精明, 冇理由唔明架~? 又何必搬出條例反駁呢?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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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發表於 12-4-23 12:3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atcatmom 於 12-4-23 13:00 編輯
leo_lee_in_hk 發表於 12-4-23 01:58
回覆 catcatmom 的帖子

根 據 新 修 訂 的 《 吸 煙 (公 眾 衞 生 )條 例 》 (第 371章 )規 定 , 由 2007 ...

我提出既故事係有教育義意, 教訓人們做人,不能一成不變, 要學會融會貫通,切忌囫囵吞棗, 食古不化.

你提出的故事, 係講一個野蠻霸道既亞媽, 無值得令人反省既義意, 缺乏說服力.
只係筆者為反對, 而反對, 為拗, 而去拗,
而且內容結構都好差吓.


比人話兩句, 唔好衝動, dd既故仔, post出來.


令人想起攻氓黨d狀掍一樣, 日日係度搵法律既漏洞,
牛角尖


強詞奪理,均非正論,不必再言。

點評

Sumyeema1    發表於 12-4-29 10:48
paulfrankhk   串得好, 攻民黨D FANS 真係物似主人形, 不知所謂語無倫!  發表於 12-4-24 21:40
lamkkben  agree   發表於 12-4-24 09:01
Thimble    發表於 12-4-24 00:16
ellawyc    發表於 12-4-23 15:15
xxsasaxx  support!!  發表於 12-4-2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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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發表於 12-4-23 12:40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leo_lee_in_hk 發表於 12-4-23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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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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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發表於 12-4-23 12: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awah112 的帖子


th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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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發表於 12-4-24 01:1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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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發表於 12-4-24 01:2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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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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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發表於 12-4-24 01:49 |只看該作者
nativisn 發表於 12-4-17 23:16
法律系死,人系生既!香港就系因為太多呢d死硬派,所以公民黨先有機會利用法律來玩殘香港! ...

我認為
佢地以佢地既職業黎說話係o岩既, 香港社會個秩序良好係因為每人都尊重法律,
但而家個問題係 內地人令到香港有一大堆既問題產生左,
而呢o的問題係現在既法律暫時解決唔到既社會問題 (至少我係o甘認為)
但呢班大律師/ 議員 就只係叫大家唔好踐踏香港既司法制度.
我想問你地去"做" 議員係為左咩野 ?? 議員唔係為香港人去服務既咩 ??
而家去左為o的咩人服務 ????

法律唔係o係個海自己浮上黎既, 法律都係人或一班人去制定同修改出黎既.
當班專業人士拎住個議員名片, 然後叫人包容跟人再叫人專重法律 ??
你地既律師係職員黎, 接到case 變得立場唔同, 我認為唔係問題, 因為係工作.
但個問題係一大班大律師議員, o甘熟識法律, 熟識香港既事情 (我認為做到律師, 個腦係好厲害的)
你唔係用你地做議員既優勢去幫助香港人既民生問題,
用你地既專業知識佢改善而家香港法律既漏洞,
反而明明見到一個影響香港既問題, 只會叫人專重香港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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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_lee_in_hk  律師,議員和學者,有責任提醒大家:雖然要喝水,但不能飲鴆止喝。  發表於 12-4-24 02:43
leo_lee_in_hk  其實只需要修改基本法就可解決  發表於 12-4-24 02:38
日本旅遊上網及WIFI 租用服務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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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發表於 12-4-24 04:40 |只看該作者
leo_lee_in_hk 發表於 12-4-24 01:12
回覆 xxsasaxx 的帖子

根據控煙條例的規定,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雪茄或煙斗。 ...
同你溝通唔到! 盟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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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_lee_in_hk  明白;如果你只是針對人而不是針對事,確實很難討論。謝謝!  發表於 12-4-2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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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發表於 12-4-24 09:1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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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發表於 12-4-24 13:21 |只看該作者
回覆 leo_lee_in_hk 的帖子

如果你去個朋友屋企, 個朋友好唔想去你, 但你係要去, 你覺唔覺得可恥?

點解雙非人響沒有在港planning 下產子一定想有居港權? 如果你唔小心響大陸生左你要唔要BB要大陸國藉? 定係你會覺得無所謂, 因為根本都冇plan 過放棄居港權?

就算對所有國藉父母同樣對待又如何? 唔會好多人堅持在沒有planning 下想子女有外國居留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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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發表於 12-4-24 13:5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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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瑞士牛牛第一回


73#
發表於 12-4-24 14:12 |只看該作者
leo_lee_in_hk 發表於 12-4-24 13:52
回覆 游泳寶寶 的帖子

首先,我也不認同雙非兒乎在香港出生會享有永久居民的權利。甚至我也不認同有那麼多 ...
事實擺在眼前, 經常口中嚷著給人抹黑的某某黨,
是否要檢討自身問題,
如果淨係得小猫幾仔話某某黨, 某某黨就話人無知,
如果咁多人出來遊行話某某黨,
咁某某黨係咪要認真檢討發生什麼問題
宜家連個PIG婆婆都承認自己蠢, 被人利用,
某某黨不能再推卸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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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4-24 18:1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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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4-24 19:1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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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4-24 20:5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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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4-24 21:4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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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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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發表於 12-4-24 22:3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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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_lee_in_hk 明白;如果你只是針對人而不是針對事,確實很難討論。謝謝! 發表於 11 小時前

係囉! 要針對事,不針對人嘛~ 我又唔係有政黨,用不著對人不對事,只係睇唔過眼你係咁同人拗! 謝謝!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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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發表於 12-4-25 13:1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leo_lee_in_hk 的帖子

我個人認為即便修改基本法, 也會出現你所說的"用以詮釋法例,以便打擊不同意見人士的籍口".

我認為支持修改基本法係取難不取易, 而且作用不大. 可能係想拖子缺. 我個人認為修改基本法都係遺反法律精神. 不竟呢d所謂乜乜精神, 乜乜核心價值, 唔係你一個人可以定義出來. 我認為修改基本法遺反了我自己的核心價值. ok?

這是我個人意見

點評

leo_lee_in_hk  歡迎你的個人意見。雖然不能苟同,但誓死維護閣下發表意見的權利。  發表於 12-4-25 13:32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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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發表於 12-4-25 18:1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fiawong 於 12-4-25 18:27 編輯

公正嚴明,不偏不斜,就是道理,以人治,黨治都是歪理。
候任特首梁掁英既然肯提早立論,符合香港人的意願,我們一定撐佢!

本人有點意見,但見目前來港的工作者,為何要發給身份證呢?(此證有其法律地位,居留滿了七年,咭主便大聲疾呼要申請永久居留權。)為何不仿效美國的,只發給如臨時駕照式工作咭(只代表人的身份,並不是永久性的)沒有什麼居留作用的權利,可助警察幫助迷路者返回住宅(因人生路不熟者多的是呀)。這樣便能防止外地人入境後之目的爭議了,外地人來工作是為了謀生,最初都未想過移民的念頭,為何給他們事後的想入非非呢?
你要身體好、記得時時要飲水、不一定等到等到口渴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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